第10章

我的大學,我的夢想,我的愛情,我的自由。

陽光灑在我身上,溫暖而明亮。

第十二章 新生活:我終於成為我自己

來到南方美院,我才知道,自由是什麼樣子。

我可以穿我喜歡的黑色T恤、破洞褲、帆布鞋;

我可以染淺棕色的頭髮,可以戴好看的耳環,可以大笑,可以鬨,可以做一切我想做的事;

我可以每天畫畫、寫稿、上課,做我熱愛的設計;

我可以光明正大地牽著陸星辭的手,走在校園裡,接受彆人的祝福;

我可以不用看任何人的臉色,不用討好任何人,不用偽裝任何情緒。

我終於,成為了真正的蘇念卿。

陸星辭也考來了這座城市,讀了他喜歡的機械專業。

我們一起租了一間小小的公寓,不大,卻溫馨。

早上一起出門上課,晚上一起回家做飯,週末一起去看海、去畫畫、去騎機車。

平凡,又無比幸福。

我的網文順利簽約出版,我的畫稿被老師看中,拿去參加比賽,拿了獎。

我用自己的稿費,交了學費,買了畫板,養活了自己。

我經濟獨立,精神獨立,人格獨立。

我再也不是那個需要躲在小巷裡換裝的乖乖女,再也不是那個活在籠子裡的洋娃娃,再也不是那個冇有自我的蘇家擺設。

我是蘇念卿。

是自由的,是快樂的,是勇敢的,是被愛的。

第十三章 和解:愛不是控製,是尊重

半年後,我放假回家。

我爸媽看著我,眼神複雜。

我變了很多,不再溫順,不再拘謹,不再小心翼翼。

我笑得明亮,活得舒展,眼裡有光。

我媽看著我,沉默了很久,輕輕說了一句:

“你……好像比以前開心多了。”

我點頭:“是,我很開心。”

我爸歎了口氣,冇有再罵我,冇有再反對,隻是說:

“在外麵照顧好自己,有事給家裡打電話。”

那一刻,我知道,他們終於接受了。

接受了我的選擇,接受了我的人生,接受了真實的我。

他們不是不愛我,隻是他們用錯了方式。

他們以為控製是愛,卻不知道,真正的愛,是尊重,是放手,是讓我成為我自己。

我冇有怪他們,也冇有怨他們。

我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