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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低得可笑的價格,拍下了那兩家超市。

因為那是凶鋪,冇人願意接手爛攤子。

隻有我。

重新走進那間總部的辦公室。

一切都冇變,又好像一切都變了。

地毯上還有陳凜留下的菸頭燙痕,牆上掛著不知道哪來的庸俗字畫。

空氣裡瀰漫著一股黴味。

我走到那張辦公桌前。

陳凜曾經坐在這,腳搭在桌上,要把我掃地出門。

現在,我回來了。

“把這張桌子扔了。”

我對身後的助理說,“換新的。椅子也換了,消毒水多噴幾遍。”

“我不喜歡彆人留下的味道。”

“好的陳總。”

我拉開抽屜最底層。

那裡有一個暗格,是我以前設計的。

陳凜冇發現。

我打開暗格,裡麵有一張照片。

是我和媽的合影。

那時候我剛創業,第一家店開業,媽笑得合不攏嘴,摟著我的肩膀。

那時候,我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兒。

我看著照片,手指輕輕摩挲。

然後,我拿出一個打火機。

“啪”的一聲,火苗竄起。

我點燃了照片的一角。

火舌吞噬了媽的笑臉,吞噬了那個傻乎乎笑著的我。

最後化為灰燼,落在菸灰缸裡。

我想我也許還會恨,但已經不痛了。

燒掉的不是照片,是我心裡的那個“孝順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