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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後,我在公司樓下的咖啡廳見到了趙陽。

五年冇見。

他胖了,也油膩了。

穿著一件花襯衫,脖子上掛著大金鍊子,一副暴發戶的做派。

看到我,他咧嘴一笑,露出滿口黃牙。

“喲,知夏,越來越漂亮了啊。”

他在我對麵坐下,眼神肆無忌憚地在我身上掃視。

“聽說你現在是大經理了?混得不錯嘛。”

我冷冷地看著他。

“有屁快放。”

“彆這麼冷淡嘛,好歹夫妻一場。”

趙陽點了根菸,也不管這裡是禁菸區。

服務員過來勸阻,被他眼珠子一瞪,嚇得不敢說話。

“那份協議是怎麼回事?”

我開門見山。

“哦,你說那個啊。”

趙陽吐了個菸圈,一臉無賴。

“那是爸生前簽的。他說看我對他閨女好,就把房子抵給我做生意。”

“放屁。”

我罵了一句。

“爸生前最討厭的就是你。他怎麼可能把房子給你?”

“再說了,那時候房子已經是我的名字了。”

“嘿嘿,這就是你不懂了。”

趙陽湊近了一些,壓低聲音。

“房子雖然是你名,但那是宅基地。爸是戶主,他簽了字,就有法律效力。”

“而且......”

他得意地笑了笑。

“你大哥和小弟都作證,說親眼看到爸簽的字。”

我心裡的怒火騰地一下燒了起來。

林建國!林建軍!

為了錢,他們竟然連死去的父親都要利用!

連這種明顯的假話都敢說!

“你給了他們多少好處?”

我問。

“不多,一人一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