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開局就寫“我是此世至高神”
“吼——!”
三頭魔狼從三個方向將林默包圍。
幽綠的眼睛在黑暗中閃爍,口水從獠牙間滴落。
林默背靠枯樹,手裡攥著一根剛從地上撿的樹枝,大腦飛速運轉。
穿越到這個叫艾爾蘭的異世界已經三天了。
三天前,他還是個窩在出租屋裡看小說的宅男。等他醒來時,發現自己躺在路邊,身上除了一套粗布衣服,就隻有一本空白筆記本和一支筆。
一個好心的商隊收留了他,說可以帶他到最近的灰石鎮。
昨天下午,商隊遭遇了魔獸襲擊。
混亂中林默和其他人走散,獨自在這片森林裡轉了一天一夜。
“早知道就不該跟著那個商隊……”
現在,魔狼找上門了。
“冷靜,冷靜……按照我看過的一千零八本異世界小說的套路,這時候應該……”
林默的目光落在懷裡的筆記本上。
這是穿越時他帶來的東西,那支筆也是。
之前他試過在上麵寫字,寫出來的字跡先是會發光,然後字跡會慢慢消失,並冇有發現其他特殊的地方。
“難道要寫遺書?”
這個念頭剛冒出來,就被林默自己否決了。
不,不對。
他死死盯著步步逼近的魔狼,一個瘋狂的念頭在腦海中成型。
“反正都是死,不如……”
林默猛地翻開筆記本,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頁寫下:
我是此世至高神,萬物皆應跪拜於我
字跡落下的瞬間,紙麵發出金色的光芒。
光芒很耀眼,三頭魔狼停下腳步,向後退了半步。
緊接著,筆記本上的字跡彷彿活了過來,化作一縷縷金色的絲線,從紙麵飄出,纏繞上林默的身體。
一股暖流從心臟處蔓延開來,流遍四肢百骸。
“這、這是……”
冇等他想明白,三頭魔狼突然發出嗚嗚嗚的低鳴。
它們的眼神從凶狠、貪婪,變成了……敬畏?恐懼?還有一絲林默無法理解的狂熱?
最大的那頭魔狼,體長超過三米,它走到林默跟前,緩緩俯下身。
用額頭觸碰地麵,發出含糊不清的聲音:
“恭迎吾主……”
另外兩頭魔狼也做出了同樣的動作。
林默:“……”
他低頭看看手裡的筆記本,又抬頭看看跪地的魔狼。
筆記本上,那行字還在微微發光。
“我……操?”
第二章 半夜自動修煉的至尊骨
森林邊緣,灰石鎮。
林默坐在酒館的角落裡,麵前擺著一杯麥酒。
他已經在這裡坐了兩個小時,大腦還在回想今天發生的一切。
那三頭魔狼一直將他護送到森林邊緣,然後才依依不捨地離開。離開時,最大的那頭還恭敬地說:“吾主若有所需要,可隨時召喚。”
林默試著問它們的名字。
魔狼回答:“吾等是迷霧森林的守夜狼族,我是族長沃裡克。這兩位是我的子嗣。”
很好,連名字都有了。
“你們先離開吧。”
三頭魔狼恭敬退去,消失在森林深處。
筆記本上寫的東西,是真的!
“這就是我的金手指嗎?一個……筆記本?”
林默翻開筆記本,仔細研究。
筆記本就是普通的羊皮紙,有五十多頁,那支筆就夾在封麵內側的夾層裡。
他在第二頁寫道:
我有一百枚金幣
字跡發光了一會兒,林默摸摸口袋,空空如也,……什麼也冇有發生。
“竟然冇有生效?為什麼?”
他又寫了幾條:
我力大無窮
冇有生效。
我能釋放火球術
冇有生效。
這杯麥酒變成蜂蜜酒
還是冇有生效。
林默皺起眉,翻回第一頁。
那行我是此世至高神的字跡還在發光,雖然比最初暗淡了些,但依然清晰可見。
“難道說……隻有第一頁生效?或者是有什麼限製?”
他思考片刻,在第二頁寫道:
這本筆記本隻有我能使用
字跡發光後,林默感覺到筆記本和自己之間建立了某種聯絡。
“所以,能生效是有條件的……”
林默邊喝麥酒邊整理思路。
首先,筆記本能讓他寫下的語句成真,至少部分能變成真的。
其次,不是所有寫下來的都能生效,可能有限製,比如不能直接變出錢。
第三,已經生效的句子會持續存在,就像魔狼認他為主。
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