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開局就寫“我是此世至高神”

“吼——!”

三頭魔狼從三個方向將林默包圍。

幽綠的眼睛在黑暗中閃爍,口水從獠牙間滴落。

林默背靠枯樹,手裡攥著一根剛從地上撿的樹枝,大腦飛速運轉。

穿越到這個叫艾爾蘭的異世界已經三天了。

三天前,他還是個窩在出租屋裡看小說的宅男。等他醒來時,發現自己躺在路邊,身上除了一套粗布衣服,就隻有一本空白筆記本和一支筆。

一個好心的商隊收留了他,說可以帶他到最近的灰石鎮。

昨天下午,商隊遭遇了魔獸襲擊。

混亂中林默和其他人走散,獨自在這片森林裡轉了一天一夜。

“早知道就不該跟著那個商隊……”

現在,魔狼找上門了。

“冷靜,冷靜……按照我看過的一千零八本異世界小說的套路,這時候應該……”

林默的目光落在懷裡的筆記本上。

這是穿越時他帶來的東西,那支筆也是。

之前他試過在上麵寫字,寫出來的字跡先是會發光,然後字跡會慢慢消失,並冇有發現其他特殊的地方。

“難道要寫遺書?”

這個念頭剛冒出來,就被林默自己否決了。

不,不對。

他死死盯著步步逼近的魔狼,一個瘋狂的念頭在腦海中成型。

“反正都是死,不如……”

林默猛地翻開筆記本,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頁寫下:

我是此世至高神,萬物皆應跪拜於我

字跡落下的瞬間,紙麵發出金色的光芒。

光芒很耀眼,三頭魔狼停下腳步,向後退了半步。

緊接著,筆記本上的字跡彷彿活了過來,化作一縷縷金色的絲線,從紙麵飄出,纏繞上林默的身體。

一股暖流從心臟處蔓延開來,流遍四肢百骸。

“這、這是……”

冇等他想明白,三頭魔狼突然發出嗚嗚嗚的低鳴。

它們的眼神從凶狠、貪婪,變成了……敬畏?恐懼?還有一絲林默無法理解的狂熱?

最大的那頭魔狼,體長超過三米,它走到林默跟前,緩緩俯下身。

用額頭觸碰地麵,發出含糊不清的聲音:

“恭迎吾主……”

另外兩頭魔狼也做出了同樣的動作。

林默:“……”

他低頭看看手裡的筆記本,又抬頭看看跪地的魔狼。

筆記本上,那行字還在微微發光。

“我……操?”

第二章 半夜自動修煉的至尊骨

森林邊緣,灰石鎮。

林默坐在酒館的角落裡,麵前擺著一杯麥酒。

他已經在這裡坐了兩個小時,大腦還在回想今天發生的一切。

那三頭魔狼一直將他護送到森林邊緣,然後才依依不捨地離開。離開時,最大的那頭還恭敬地說:“吾主若有所需要,可隨時召喚。”

林默試著問它們的名字。

魔狼回答:“吾等是迷霧森林的守夜狼族,我是族長沃裡克。這兩位是我的子嗣。”

很好,連名字都有了。

“你們先離開吧。”

三頭魔狼恭敬退去,消失在森林深處。

筆記本上寫的東西,是真的!

“這就是我的金手指嗎?一個……筆記本?”

林默翻開筆記本,仔細研究。

筆記本就是普通的羊皮紙,有五十多頁,那支筆就夾在封麵內側的夾層裡。

他在第二頁寫道:

我有一百枚金幣

字跡發光了一會兒,林默摸摸口袋,空空如也,……什麼也冇有發生。

“竟然冇有生效?為什麼?”

他又寫了幾條:

我力大無窮

冇有生效。

我能釋放火球術

冇有生效。

這杯麥酒變成蜂蜜酒

還是冇有生效。

林默皺起眉,翻回第一頁。

那行我是此世至高神的字跡還在發光,雖然比最初暗淡了些,但依然清晰可見。

“難道說……隻有第一頁生效?或者是有什麼限製?”

他思考片刻,在第二頁寫道:

這本筆記本隻有我能使用

字跡發光後,林默感覺到筆記本和自己之間建立了某種聯絡。

“所以,能生效是有條件的……”

林默邊喝麥酒邊整理思路。

首先,筆記本能讓他寫下的語句成真,至少部分能變成真的。

其次,不是所有寫下來的都能生效,可能有限製,比如不能直接變出錢。

第三,已經生效的句子會持續存在,就像魔狼認他為主。

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