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當時挺轟動的,聽說判了正當防衛。”

老陳說:“對,就是他,有冇有興趣合作一把,調查下他殺人的案子,挖掘一些隱秘。”

我說:“這能有啥隱秘啊,明擺著的案子。咋了?雜誌社給你任務了啊?”

老陳搖了搖頭說:“不是,是死者趙軍家屬托朋友找到了我。

他們覺得趙軍的死有些蹊蹺,懷疑李鵬是故意殺人,想讓我幫著調查調查,先給兩萬塊錢,說調查清楚了再給兩萬。”

老陳原名陳國棟,是一家雜誌社的調查記者,

但雜誌現在冇人看了,所以他平時會接些調查的私活,我和他認識也是因為一次調查。

幾年前,我剛從廣告公司出來,什麼賺錢就做什麼,接了個黑心企業文案的活,不知怎麼的被老陳知道了。

他讓我幫著做線人,留意點兒那家公司違法的證據,事成之後給我3千。

我想了想,為民除害,冇啥不好的,也就答應了。

那件事完成得不錯,他聽說我是文案出身,就讓我寫了篇稿子,除了線人的錢,又給了我筆稿費。

為了感謝他,我就請他喝了兩回酒,一來二去也就熟了,

因為老陳也需要個拍檔,覺得我還行,就這麼合作下來了,之後幾年又陸續調查了不少案子。

按理說,調查記者都應該自己寫稿子,但因為老陳接的都是私活,咱們國傢俬家偵探合法性又存在爭議。

所以賣故事的錢,就留給了我,他負責收客戶的錢,出了事有他調查記者的身份也好說。

今天說到李鵬的案子,也是這種情況。

不過這次,我並不準備參與。

於是,對老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