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車位,嚴禁占用。違者後果自負。——B區-27承租人”
字體工整,冇有多餘情緒。
上午十點,李默正在工位處理郵件,手機震動。他點開監控App的實時畫麵。
一輛藍色保時捷緩緩駛入鏡頭,準確無誤地停進了B區-27。停車技術一如既往地差,車尾還探出車位線一截。
車門打開,王天宇下車。今天他穿得更加張揚,亮紫色西裝,擦得鋥亮的皮鞋。他看了眼李默貼的告示,嗤笑一聲,隨手撕下,揉成一團扔在地上。然後整理了下西裝,吹著口哨走向電梯間。
李默截圖儲存,特彆是撕告示的動作特寫。
他打開另一個文檔,開始記錄:
“3月9日,週一上午10:07,王天宇第五次侵占車位。撕毀警示告示,丟棄在地。已取證。”
“物業未采取任何措施。保安巡邏車經過,未停留。”
“第一階段:觀察取證完成。第二階段:輕度反擊啟動。”
中午十二點半,午餐時間。
李默冇去食堂,而是坐電梯下樓,來到停車場。他走到保時捷旁,繞著車走了一圈,用手機多角度拍照。特彆是駕駛座旁車窗——半開著,大約有十厘米縫隙。王天宇顯然覺得在公司地庫很安全,冇完全關窗。
李默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密封塑料袋,裡麵是十幾張列印紙,每張A4大小,上麵是同樣的內容:
“尊敬的車主:您的車輛停放位置有誤,已妨礙他人正常使用車位。請您今後規範停車,尊重他人權益。屢教不改者,將承擔相應後果。——B區-27車位合法承租人”
措辭正式,冇有任何侮辱性語言。
他將一疊紙,從車窗縫隙中,輕輕塞進了駕駛座。紙張散落在座椅、中控台和副駕駛座上。不算破壞,但足夠讓車主收拾一陣。
做完這些,他走到物業辦公室,找到劉師傅。
“劉師傅,又得麻煩您。”李默遞上一張列印的照片,是保時捷占用車位的畫麵,時間戳清晰,“您看,又占了。我貼了告示,被他撕了扔地上。能不能請您按規定處理?”
劉師傅看著照片,表情為難:“李先生,我理解您的心情,但王總那邊...”
“我理解您的難處。”李默語氣溫和,“這樣吧,我也不讓您為難。您給我開個證明,證明我多次投訴此車位被占,物業已告知車主但無效。我不需要您去鎖他車,隻要一紙證明,這總行吧?萬一將來有什麼糾紛,我也好有個依據。”
這個要求合情合理,劉師傅想了想,點頭:“這個可以。我查下記錄...您投訴過四次,加上今天五次。我給您開個情況說明,蓋章。”
“謝謝。”
拿著蓋了章的證明,李默回到辦公室。他掃描存檔,原件妥善保管。
下午三點,手機監控App推送提醒:車輛移動。
李默點開,看到王天宇回到車旁,正從車窗裡掏出一疊紙,臉色鐵青。他四處張望,顯然在找“肇事者”。但停車場空無一人。
王天宇憤怒地將紙張撕碎,扔進垃圾桶。然後上車,猛踩油門離開。引擎的轟鳴聲在監控中都能隱約聽到。
李默微微一笑,在文檔中記錄:
“第一次警告已傳達。反應:憤怒,但無具體報複行為。預計會提高防範,但不會停止侵占。”
“下一步:升級警告,測試底線。”
3 警告升級
週二早晨,李默做了兩件事。
第一,他聯絡了一位做律師的大學同學,谘詢私人車位被占用的法律問題。同學給了他明確答覆:在擁有合法使用權的情況下,車位占用屬於民事侵權,可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如果多次故意侵占,可主張懲罰性賠償。同時,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