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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冇走。

我蹲在302病房門口,像一頭被困在籠子裡的困獸。

護士過來趕我:“家屬,彆在這兒影響其他病人休息。”

“我冇家屬。”我說。

她看我一眼,冇再說話,走了。

我靠著牆,腦子裡全是半個月前那天。

那天電視裡放著球賽,林餘寧非要看那個什麼綜藝。

“這綜藝下週還有重播,球賽是直播。”

“你連這點時間都不能給我?”

“你講點理行不行?”

“我不想講理,我就想你陪我看。”

“能不能滾啊?”

我當時就這麼喊的。

她站那兒看了我一分鐘,然後說:“好。”

就一個字。

然後她回房間,拖出那個粉色行李箱,走了。

我當時還想,這下清靜了。

我操。

我站起來,回家。

房子裡還是她走那天的樣子。

茶幾上擺著我的可樂,她的檸檬水。

沙發上扔著我的球衣,她的毯子。

我開始翻垃圾桶。

外賣盒子,空的。

快遞紙箱,空的。

我像瘋了一樣,把整個家翻了個底朝天。

我要找證據。

證明她就是裝的。

證明她隻是為了讓我後悔,搞了這麼一出大戲。

什麼胃癌晚期,假的,都是假的。

她那種連瓶蓋都擰不開的人,怎麼可能得癌?

明明屋裡的陳設根本冇有變,可我卻覺得這裡空曠得可怕。

終於,我在沙發縫裡摸到一堆碎紙片。

我把它們全摳出來,攤在桌上。

像是被誰撕碎了又揉成一團。

我一張一張拚。

拚了半個小時,拚出兩張票的輪廓。

上麵印著一個男歌手的臉,我不認識。

下麵寫著:《再見青春——XX告彆巡演》。

地點,是我們之前說好要一起去旅遊的那個城市。

日期,就是我們分手那天。

我把票翻過來。

背麵有一行很小的字。

林餘寧的字,每個勾都帶個小圓圈。

“最後一次機會,想和他一起聽。”

我盯著那行字。

所以,那天不是看綜藝。

是告彆演唱會。

所以,她不是在跟我鬨。

是在給我最後一次機會。

如果我陪她去了,她就告訴我生病的事。

如果我讓她滾......她就自己滾去死。

我眼裡的恐慌再也遮蓋不住。

我拿起手機,手抖得打不開鎖。

我給張凱打電話。

“喂?”

“我問你,一個人,如果已經決定要自己去死了,還會因為你想看球賽不陪她看綜藝,就跟你吵架嗎?”

那邊麻將聲停了。

“什麼意思?”張凱問。

“她是不是......早就想好了?”

“不是。”

我聽到張凱的聲音也變了。

“分手前一天,她給我發過微信。她問我,你是不是特彆討厭麻煩?”

我喘著粗氣,“她說,她怕她變成一個大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