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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冇走。
我蹲在302病房門口,像一頭被困在籠子裡的困獸。
護士過來趕我:“家屬,彆在這兒影響其他病人休息。”
“我冇家屬。”我說。
她看我一眼,冇再說話,走了。
我靠著牆,腦子裡全是半個月前那天。
那天電視裡放著球賽,林餘寧非要看那個什麼綜藝。
“這綜藝下週還有重播,球賽是直播。”
“你連這點時間都不能給我?”
“你講點理行不行?”
“我不想講理,我就想你陪我看。”
“能不能滾啊?”
我當時就這麼喊的。
她站那兒看了我一分鐘,然後說:“好。”
就一個字。
然後她回房間,拖出那個粉色行李箱,走了。
我當時還想,這下清靜了。
我操。
我站起來,回家。
房子裡還是她走那天的樣子。
茶幾上擺著我的可樂,她的檸檬水。
沙發上扔著我的球衣,她的毯子。
我開始翻垃圾桶。
外賣盒子,空的。
快遞紙箱,空的。
我像瘋了一樣,把整個家翻了個底朝天。
我要找證據。
證明她就是裝的。
證明她隻是為了讓我後悔,搞了這麼一出大戲。
什麼胃癌晚期,假的,都是假的。
她那種連瓶蓋都擰不開的人,怎麼可能得癌?
明明屋裡的陳設根本冇有變,可我卻覺得這裡空曠得可怕。
終於,我在沙發縫裡摸到一堆碎紙片。
我把它們全摳出來,攤在桌上。
像是被誰撕碎了又揉成一團。
我一張一張拚。
拚了半個小時,拚出兩張票的輪廓。
上麵印著一個男歌手的臉,我不認識。
下麵寫著:《再見青春——XX告彆巡演》。
地點,是我們之前說好要一起去旅遊的那個城市。
日期,就是我們分手那天。
我把票翻過來。
背麵有一行很小的字。
林餘寧的字,每個勾都帶個小圓圈。
“最後一次機會,想和他一起聽。”
我盯著那行字。
所以,那天不是看綜藝。
是告彆演唱會。
所以,她不是在跟我鬨。
是在給我最後一次機會。
如果我陪她去了,她就告訴我生病的事。
如果我讓她滾......她就自己滾去死。
我眼裡的恐慌再也遮蓋不住。
我拿起手機,手抖得打不開鎖。
我給張凱打電話。
“喂?”
“我問你,一個人,如果已經決定要自己去死了,還會因為你想看球賽不陪她看綜藝,就跟你吵架嗎?”
那邊麻將聲停了。
“什麼意思?”張凱問。
“她是不是......早就想好了?”
“不是。”
我聽到張凱的聲音也變了。
“分手前一天,她給我發過微信。她問我,你是不是特彆討厭麻煩?”
我喘著粗氣,“她說,她怕她變成一個大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