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女的?

我失眠了。

五、手機裡的那場風暴

事情爆出來,是因為兒子出事了。

那天下午,蘇晚帶兒子去商場。監控顯示,她把嬰兒車停在休息區,自己去了趟洗手間。

三分鐘後,嬰兒車不見了。

商場的監控死角。孩子的蹤跡全無。

報警、封鎖、全城搜捕——冇用。孩子像蒸發了一樣。

我被緊急叫回家時,她坐在客廳裡,眼睛哭得通紅。

“我就去了趟洗手間……”她反覆說這句話。

我當時應該抱住她。

但我冇有。

因為我的手機響了。是一個陌生號碼發來的簡訊,裡麵是一張照片——蘇晚和那個男人的合影,背景是酒店走廊。

時間戳顯示:孩子失蹤那天下午三點。

孩子失蹤是兩點五十分。

也就是說,她去洗手間之前,這個男人就在商場裡。

“他是誰?”我把手機懟到她臉上。

她愣了一下,然後臉色變了:“你調查我?”

“回答我!”

“你不相信我?”

“我問你他是誰!”

她站起來,眼淚還掛著,但眼神冷下來:“陳默,我最後問你一次,你信不信我?”

我猶豫了。

就那三秒的猶豫。

她笑了,特彆淒涼:“好,我知道了。”

然後她閉上嘴,一個字都不再說。

六、案子辦到我自己頭上

接下來的事,像被人按了快進鍵。

蘇明拿給我一堆材料——銀行的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的截圖、還有一份奇怪的通話清單。每一項都指向蘇晚:她給一個海外賬戶轉了五百萬。她在網上搜過“嬰兒意外死亡賠償”。她和那個男人討論過“把孩子處理掉”。

我不信。

可這些東西,每一件都有她的指紋、她的賬號、她的時間戳。

直到那天,我拿到了那份屍檢報告。

打撈隊在下遊找到了孩子的屍體。法醫鑒定:死亡時間在孩子失蹤當天下午,死因是窒息。

而那天下午三點到五點,監控顯示蘇晚一個人在車裡待著。

我親自簽發了對她的逮捕令。

在看守所提審她時,隔著一道鐵柵欄,我問:“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她看著我,眼神平靜得像一潭死水:“陳默,你滿意了嗎?”

我說:“法律麵前,我隻認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