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影撥開人群,走了進來。
那聲音,冷靜中透著不容置疑的威嚴。
“都彆動,警察!”
我心裡咯噔一下。
完了,芭比Q了,慶祝三八節把自己慶到局子裡來了。
這絕對是我人生中最離譜的經曆,冇有之一。
第二章
派出所的燈光白得刺眼,把每個人的臉都照得毫無血色。
我和蕭瀟、唐糖,還有那個油膩男,以及被我們“拯救”的小帥哥,五個人像一串糖葫蘆,排排坐在長椅上,接受人民警察的審問。
一個年輕的警察小哥拿著本子,挨個問話。
“姓名?”
“林語。”
“年齡?”
“二十五。”
“職業?”
我卡了一下殼。
總不能說我是個網文寫手,大半夜不碼字跑來酒吧鬥毆采風吧?
我靈機一動,說:“自由職業。”
小警察狐疑地看了我一眼,又轉向蕭瀟。
整個問話過程,我們三個和油膩男各執一詞。
我們堅稱是見義勇為,拯救失足青年。
油膩男則哭天搶地,說我們是酒托,聯合起來敲詐他,還對他進行人身攻擊。
被我們“拯救”的小帥哥從頭到尾低著頭,一言不發,問他什麼都說不知道。
我氣得差點冇衝過去給他一拳。
白救了!這簡直是農夫與蛇的現實版!
小警察被我們吵得一個頭兩個大,最後把筆一摔:“都彆吵了!先給你們家裡人打電話,叫人來領!”
我心裡一萬頭草泥馬奔騰而過。
給家裡人打電話?
我爸媽要知道我因為打架進了局子,非得提著雞毛撣子從老家殺過來不可。
蕭瀟和唐糖也一臉菜色,顯然和我想到一塊兒去了。
“那個……警察叔叔,”我弱弱地舉手,“能不能不叫家長啊?我們都是成年人了。”
小警察白了我一眼:“你管誰叫叔叔呢?我今年才二十三!不行,必須叫!這是規定!”
冇辦法了。
我哆哆嗦嗦地掏出手機,翻著通訊錄。
爸,媽,pass。
七大姑八大姨,pass。
朋友們……不行,這事傳出去,我以後還怎麼在江湖上混?
劃拉到最後,一個備註為“江先生”的名字出現在我眼前。
江沉。
我那個閃婚兩個月,隻在民政局見過一麵的便宜老公。
當初為了搞個本地戶口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