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死死地盯著我,看了足足有十秒鐘。
然後,他什麼也冇說,轉身走進了書房,“砰”的一聲甩上了門。
我看著那扇緊閉的門,摸了摸鼻子。
不至於吧?
不就是借你的健身器材用了一下嗎?
真是個小氣的男人。
我撇撇嘴,回房間繼續我的碼字大業去了。
這一晚,江沉冇有再出過書房。
我隱約覺得,我和他的同居生活,可能不會像我想象的那麼一帆風順。
第五章
事實證明,我的預感是正確的。
我和江沉的同居生活,不是不順,是充滿了雞飛狗跳。
首先,是作息時間的衝突。
他,一個標準的“聞雞起舞”型選手,每天早上六點半準時起床,晨跑,打沙袋,然後做他那份清心寡慾的營養早餐。
我,一個標準的“夜半歌聲”型選手,通常是淩晨三四點才睡,睡到日上三竿才起。
於是,每天早上,我都會被他製造的各種噪音吵醒,然後頂著一雙熊貓眼,幽怨地看著他。
他也對我每天中午才睡眼惺忪地從房間裡飄出來,然後把泡麪和辣條當早餐的行為,表示了強烈的譴責。
“林語,你這種作息,是拿自己的生命在開玩笑。”他不止一次地試圖給我上思想教育課。
而我,則會用我的歪理回擊他:“江警官,你不懂,夜晚,是靈感的源泉。每一個在深夜碼字的寫手,都是在燃燒自己,照亮讀者的天使。”
他通常會被我噎得說不出話來,隻能用一種“不可理喻”的眼神看著我。
其次,是生活習慣的碰撞。
他有潔癖,見不得一點臟亂。
而我,是一個東西隨手放,永遠找不到東西在哪兒的“差不多”小姐。
我的零食,我的抱枕,我的各種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兒,逐漸“侵占”了那個原本隻有黑白灰的客廳。
一開始,他還會默默地跟在我身後收拾。
後來,他發現,他收拾的速度,遠遠跟不上我製造混亂的速度。
終於有一天,他忍無可忍了。
那天晚上,他下班回來,看到我把薯片袋子、可樂罐子、還有一堆廢稿紙扔得滿沙發都是,而我本人,則盤腿坐在地毯上,戴著耳機,對著電腦螢幕,一邊敲鍵盤一邊發出“嘿嘿嘿”的詭異笑聲。
他站在我身後,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