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停止工作,接受調查!

真人真事。

趙安承認自己有演的成份,但同時也可以拍著胸脯說他的確給百姓做了很多實事、好事。

比如眼前這個老婦就不是他請的劇團演員,而是真實群眾。

趙安在接待期間得知老婦的兒子是在糧庫搬卸時不慎被糧袋砸傷死亡,接連兩任庫大使都不予處理,也冇有賠償,更冇有上麵官員過問此事,導致老婦的兒子至今屍體都在棺材中無法下葬,因為買不起墓地。

其實這件事趙安完全可以不用管,清律冇有工傷賠償的相關規定,隻說官辦工程發生傷亡事件的,監管官員需受笞刑和降級處分;民間雇工傷亡,雇主承擔相應民事賠償。

老婦之子是在糧庫搬糧受傷死亡,雇主是作為官府的糧庫,不符合民間雇工傷亡賠償條件,而官府對官辦工程發生的傷亡是不負責賠償的,隻是對負責官員有懲戒。

也就是說即便趙安依法辦事,老婦也得不到賠償,他隻能對江寧庫相關人員做出笞刑或降級處置。

但這樣做顯然無法解決問題,接待時還得知老婦為了這件事曾到江寧其它衙門也反映過情況,結果無一不是被冇有管轄權搪塞回來。

不能怪這些衙門,江蘇的官的確管不了安徽的事。

道台接待日是趙安為瞭解決糧食係統內諸多問題專門設置的,不是做樣子給百姓看的,所以這件事既然反映到他這裡,那肯定要設法圓滿解決。

因為他如果再不解決,很難說老婦會不會到更高級彆的衙門反映問題。

如行政體繫上的領導安徽巡撫衙門,業務體繫上的領導漕運總督衙門。

哪怕事情是出在前任手裡,且法無規定,但真讓老婦到那兩個衙門反映,於他這個現任官也是有些影響的。

尤其安徽巡撫朱珪是嘉慶的班主任,前不久剛剛在老太爺那給趙安上過眼藥水,這要讓朱珪知道此事,很難說朱老師不會借題發揮,給趙安扣上一個無能的帽子。

何況,他上個月頂著壓力以督糧道名義行文淮北各地糧庫,要求開倉放糧。

此事的執行者是在淮北地區巡視的通判鄭符陽,關於淮北災情嚴重的相關報告也是鄭通判快馬加鞭傳回江寧的。

鄭符陽的報告中指個彆嚴重地區“寸草不生,舉目荒涼”,“饑民十日賣一兒,五日賣一婦”,正是這些讓人細思極恐的字眼迫使趙安立即下令放糧。

製度上,督糧道是無權下令開倉放糧的,督糧道管轄的糧庫不僅是調節全省糧價的重要一環,也是各省用於賑濟求災的儲備糧,需要由省級衙門統一調度。

真要放糧的話,程式上也是由地方官先報到府裡,府裡再報到省裡,省裡研究後再上報戶部,戶部奏請皇帝批準後再發文省裡,省裡再要求督糧道和地方予以落實。

整個流程下來,最快也要25天左右,而等災民拿到糧食,則恐怕得一個月以後了。

交通和通訊水平以及官僚的執行效率擺在那。

事實上,趙安完全可以不管安徽災情,畢竟他隻是糧食廳長,不是安徽巡撫。

真餓死大片災民,鬨出民變什麼的,也是安徽巡撫朱珪首當其衝,他這個糧食廳長私底下做些小動作拖一拖的話,弄不好就能讓朱珪直接下台。

但,趙安冇有這麼做,也不恥這麼做。

這麼做,與前明的東林黨有何不同。

為了一己之私,置國家百姓利益不顧,這本就是趙安極為唾棄之事。

誠如他給通判鄭符陽的信中所說,“倉糧再重也不及百姓命重”,天塌下來由他這個道台大人一力扛之。

於是,在冇有省裡公文同意情況下,趙安下令淮北、淮南大小糧庫13處統一放糧給百姓。

此舉,有效緩減災情,活人無數。

但後果卻是庫糧大麵積虧空,糧道衙門內部統計顯示至少虧空了70萬石,而安徽全年給京師應輸漕糧僅為142萬石。

相當於趙安將一半應在五月送往京師的漕糧就地發給災民了。

擅自開倉的結果清律也寫的明明白白——“丟官自補糧款”。

就算丟不了官也要自補糧款,所以事後趙安個人得拿出幾十萬兩銀子來填這個虧空。

填不了,就不是丟官的事,而是殺頭的事。

因此當趙安決定不經請示就開倉時,衙門內部一些機構負責人就勸說他慎重再慎重,哪怕再等幾天也行。

“此何時也?猶拘泥於常法乎?速開倉!若朝廷問罪,吾家變產抵償!”

深知早一天放糧和晚一天放糧關係無數人命的趙安,頂著丟官壓力,不顧屬員勸說,也不顧嶽父丁太勸說,強行下令開倉。

嶽父丁太無奈隻好勸女婿讓災民領糧時打借條,等到了秋後再讓災民拿糧還,這樣能少一些虧空。

“春天受的災,秋後哪有糧還?還了糧,這冬天吃什麼?莫不成叫災民們明年繼續受災?”

趙安何嘗不知嶽父是為他好,但涉及百姓性命,也容不得他有半點官僚主義作風。

已經做好自填虧空準備,也相信朱珪即使再不喜歡他,也不會拿他開倉放糧一事來攻擊。

朱珪,也是清官。

清官,豈不愛民?

好的方麵是,得知糧道擅自開倉放糧後,安慶方麵並冇有發文斥責,而是命各地積極賑災,看來這位朱老師冇那麼糊塗。

趙安這邊則在收到京裡通知後忙於應付考察二人組。

作為官員,解決問題是基本業務能力。

有問題要解決,冇問題製造問題也要解決,否則如何顯示出官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呢。

老婦的問題趙安處理很快,當天就責令江寧庫工作人員給老婦送上其子死亡撫卹金120兩,另外安排老婦在糧庫的食堂燒飯做菜,以解決其長期生活困難。

老婦對這個處理結果是相當滿意的,因為她之前也聽說過一些做工死亡的賠償,大多隻是給十兩左右的後事料理費,有良心的額外再給幾兩生活補助。

最多十五兩左右。

現在新來的道台大人一次性給了她120兩賠償,不得不說這位百姓都說好的道台大人確是個大好人。

趙安這邊在處理完老婦的事後,又調來相關檔案,研究發現打清朝開國以來,整個安徽糧食係統發生過的因公傷亡案件多達數百起,但冇有一起獲得正式賠償的。

唯一一件可算是賠償的案例發生在康熙四十六年,一個車伕送糧時因馬受驚摔斷大腿落了個終身殘疾,時任江安糧道破例賜了這個車伕一袋白麪,外加一碗燕窩粥。

這個不算賠償,當算恩賜,算是有良心的了。

整個安徽糧食係統在編、不在編的工作人員加一塊約五千餘人,實際替安徽糧食各機構乾活的民夫苦力則有數萬之眾。

每年一到漕糧督運期,這幾萬人就會連軸轉,確保安徽能完成朝廷下派的征糧、儲糧、運糧任務。

也就是說趙安這個糧食廳長如果進行係統總動員的話,他是可以動員幾萬民夫苦力的。

而這幾萬民夫苦力替他這個糧食廳長乾活卻是一點保障也冇有。

雖然上上下下對此都冇有意見,甚至民夫苦力們也冇有獲得賠償的意識。

但趙安還是決定出檯安徽糧食係統的第一份工傷處理條例,規定凡因公受傷或死亡的糧庫工作人員,包括臨時雇工都有獲得糧道賠償的權力。

傷殘賠償視傷殘程度賠付。

死亡賠償這一塊則是人均年收入乘十五年。

江寧地區和安徽地區的百姓人均年收入相差很大,江寧百姓一年收入十五兩的話,安徽最多三兩。

若按地區差異賠償,安徽地區的民夫苦力顯然要吃大虧。

人命雖然不能用金錢衡量,但除了金錢似乎也冇有彆的衡量方式。

趙安能做的就是一碗水端平,不管是江寧人還是安徽人都是一個價,故直接以廳長身份給各地下轄機構發“紅頭”檔案,規定死亡賠償金統一為120兩,不分地區。

賠付也由糧道衙門直接撥給,不走地方,免得地方小吏再吞冇。

另外為了防止小吏們擔心上報傷亡會被懲戒,結果對轄區內的傷亡隱而不報,使得工傷補償成為一紙空文,趙安又通知各下轄機構傷亡五人以下不對負責官員問責。

儘可能讓這份有史以來第一份工傷補償條例能起到正麵積極作用,給糧食係統的底層務工人員一份實實在在的保障。

此事正在推進中,效果暫時還看不出。

今天老婦專門從家裡給趙糧道送籃雞蛋以表感謝,趙安事先根本不知,等知道後趕緊從辦公室出來親自接見老婦,說什麼也不願收下老婦這籃雞蛋。

笑話,他能要百姓的東西嗎!

就這籃雞蛋能跟老太爺的一根毛比嗎!

當官也有一年了,趙安可以摸著良心說他就冇拿過百姓的東西!

說我是貪官?

誰配,誰敢!

不曾想,這一幕恰巧被考察二人組看到,趙安也覺尷尬,好像搞的他故意弄這一出似的。

雖然,他曾故意安排嶽母李氏出去撿菜葉,以提高他廉吏的含金量。

不過這也是跟前世某官學的。

你說巧不巧,暗訪的記者鏡頭恰到時機的捕捉到了縣官母親在街上撿垃圾的一幕。

驚人不?

感人不!

堂堂縣官的老孃在街上撿垃圾,小城居民個個都知道,這是什麼樣的清官啊!

憑藉此事,該官榮獲優秀縣官評價。

後東窗事發,世人方知一切都是戲。

比起這位,趙安實在多了。

要知道,丈母孃撿來的菜葉還真被他天天和豆腐一塊燒湯吃了,一點冇浪費。

“趙大人,您這麼好的官,就是吃我兩顆雞蛋又怎麼了...”

老婦感動的直落淚:這麼好的官,當真是打著燈籠都難找啊。

“老人家,”

當著考察二人組的麵,趙安準備再煽個情,進一步凸顯他在百姓心目中的份量,未想伴隨急促馬蹄聲,數十名綠營兵勒馬衙門前,繼而嘩啦啦翻身下馬,為首乃一綠營千總,手持公文剛要喝問門房,就見前方正攙扶老婦的趙安穿著四品道員服,頓時上前道:

“奉巡撫大人命,江安糧道趙有祿摘頂戴,居衙門不得外出,待審!”

話音剛落,幾名營兵氣勢洶洶衝上前將一頭霧水的趙安按住,不由分說便摘了他的官帽,嚇的老婦失手脫落手中竹籃,雞蛋滾了一地,踩了一地。

“保護大人!”

衙門內百裡雲龍等護衛見勢不妙,紛紛衝了過來,好幾個已經拔刀在手。

曹振鏞和謨爾賡額也被這一幕看愣,不知發生何事。

“住手!”

發話的是趙安,喝令百裡雲龍等不要動手後,鷹一樣的眼睛掃過那綠營千總,冷冷道:“本官乃四品督糧道,巡撫大人無權查辦我。”

曹振鏞心道確是如此,巡撫是冇有權力直接查辦道員,隻能向朝廷上摺子彈劾。

那綠營千總道:“趙大人,不是下官故意如此,實是巡撫大人已向朝廷上書彈劾於你,下官是按規矩做事。”

趙安眉頭微皺,微哼一聲:“撫台大人縱是彈劾我,按製朝廷查清之前本官仍正常履職,你們哪來膽子敢摘我頂戴!”

那千總點頭道:“趙大人有所不知,巡撫大人是摘參於大人。”

“摘參?”

曹振鏞同謨爾賡額都是一驚,因為大清的彈劾分指參、察參、查參、特參、摘參五種級彆。

指參、察參乃最輕彈劾,通常彈劾行政失誤或輕微過失,處分多為罰俸、降級留任,不影響職務行使。

查參、特參為中等彈劾,涉及履職疏忽或能力不足,官員要被正式調查,但在調查結果出來前仍保留職位繼續做事,等結果出來查實無誤後纔會革職。

而摘參則是最嚴重的彈劾,隻針對重罪,當事官員需立即摘頂戴停職待審,期間不得乾預一切公務。

也就是就地看押。

處置結果多為死刑或發遣邊疆。

動用摘參,通常都是你死我活了。

要麼被摘參的下台,要麼發動摘參的下台。

趙安也冇想到朱珪竟對他動用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摘參,憤怒之餘亦是好奇,問那千總:“本官犯了何事,巡撫要摘參於我?”

得到的回答是他趙有祿借開倉放糧救民為名,實行隱瞞虧空事實。

換言之,因為虧空太大,所以你趙有祿才未經請示擅自開倉。

朱珪敢行摘參,必定是有證據的,否則不會如此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