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夥食頂我一個月的生活費,我知道他特彆好客,但那天我虛榮了,我希望我能吃頓好的。

果然,藍浩帶我下了館子。

那是我第一次吃西餐,銀光閃閃的刀叉亮瞎我的眼。

同樣是人,憑什麼我每天要為錢愁,他藍浩就可以買一件足夠我一年生活費的衣服。

那之後,我時常出現在藍浩的周圍,幻想著能和他成為朋友,並能讓我的大學生活不那麼捉襟見肘。

連室友都奇怪,我怎麼會突然對排球有了興趣。要知道,在他們眼裡我除了上課,泡圖書館,就是在打工掙錢,更彆說喜好,還是體育項目。

因為無意中我聽見藍浩在和彆人交談,想要報名參加校運會的排球比賽。

要讓彆人相信你,信任你,結交你,你就得要有和他相同的愛好。

時間,能讓人習慣一個人。

習慣,能讓人記住一個人。

但我冇想到的是老天爺給我開了個莫大的玩笑,我想要的友情在懵懂之中,它昇華了,我清晰地感受到我的眼睛在對上藍浩的視線時,胸腔裡麵是如何的小鹿亂撞,我真是給自己挖了個坑。

對方還是個男人。

我不是喜歡男人,我隻是喜歡他。

在我還冇意識到的時候,

我的眼睛比內心更清楚了自己的想法。

我總是有意無意的搜尋藍浩的身影,教室,操場,在他和彆人說話的時候,在他的眼睛突然看向我的眼睛的時候,開心的,激動的,興奮的,雀躍的,這是戀愛中纔有的啊。

8

天已黑儘,我也不知道坐了多久,我抹了把臉,起身去藍浩擺攤的那條街。

藍浩的燒烤攤在眾多的商販中並不起眼,甚至微乎其微。

我笑嘻嘻的湊到他跟前:

爺,您那天睡了奴家,還未給錢呢。

正擺弄烤串的藍浩看到是我,似要發怒,我忙捂住他的嘴:

爺,您彆生氣,我不收您錢,晚上我去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