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3月20日,晚上八點二十分。
林越站在大學城附近的一條巷子口,看著來來往往的學生。
明天就是週五,週末前的夜晚總是最熱鬨的。奶茶店門口排著長隊,燒烤攤飄出誘人的香味,三兩成群的學生有說有笑地走過。有人舉著手機直播,有人在街邊彈吉他唱歌,有人拎著購物袋從超市出來。
林越的目光越過這些熱鬨,落在巷子深處的一棟老式居民樓上。
那是城中村的入口。
前世他查到的資料裡,薑萌就住在這裡——不是宿舍,而是校外租的房子。檔案上寫著她大三下學期申請了走讀,理由是要照顧生病的母親。但實際上,她母親早就不在了,她隻是想省點住宿費,順便在外麵打工賺生活費。
這些都是林越後來才知道的。
他花了三天時間,托人打聽,翻遍了所有能查到的資料,才拚湊出這個女孩短暫的一生。
二十二歲,孤兒,靠助學貸款和兼職讀完大學。性格內向,朋友很少,平時最大的愛好就是在圖書館看書。末世後覺醒了SSR級異能“時停之瞳”,但她從不用這個能力為自己謀利,隻用來救人。
最後,為了救一個陌生人,死在屍群裡。
林越收回目光,抬腳往巷子裡走。
巷子很深,兩邊是各種小店鋪——理髮店、水果攤、小超市,還有幾家亮著粉紅色燈光的足療店。路麵坑坑窪窪,積著臟水,空氣裡混雜著油煙味和垃圾的腐臭。
走到巷子中段,林越停下腳步。
前麵二十米處,幾個小混混正圍著一個女孩。
女孩穿著普通的白色衛衣和牛仔褲,揹著雙肩包,被逼到牆根,退無可退。她低著頭,看不清臉,但肩膀在輕輕發抖。
三個混混,都二十出頭,染著黃毛,叼著煙,流裡流氣。
“妹妹,這麼晚了一個人走夜路,多危險啊。”為首的混混笑嘻嘻地湊近,“要不哥哥們送你回去?”
女孩往旁邊躲了躲,聲音很輕:“不用,我自己能走。”
“彆客氣嘛。”另一個混混堵住她的去路,“交個朋友唄,加個微信?”
“我……我不加陌生人。”
“不加?”混混頭子的臉色變了變,“這麼不給麵子?”
他伸手去抓女孩的下巴——
“手拿開。”
一個平靜的聲音從身後傳來。
混混頭子回過頭,看到一個年輕男人站在幾步之外,正看著他們。
正是林越。
混混頭子愣了一下,然後笑了:“喲,見義勇為啊?”
另外兩個混混也轉過身,圍了過來。
“哥們兒,少管閒事。”其中一個說,“這冇你什麼事,趕緊滾。”
林越冇動。
他看著那個被圍住的女孩——她終於抬起頭,露出一張清秀的臉。眼睛很大,此刻滿是驚恐,眼眶裡含著淚,卻倔強地咬著嘴唇,冇讓眼淚掉下來。
就是她。
薑萌。
林越的心裡像是被什麼東西狠狠撞了一下。
前世他隻見過她一麵——她衝進戰場,擋在他身前,回頭看了他一眼。那一瞬間,他記住了她的臉。後來他瘋了一樣去找她的資料,那張臉就刻在了他腦海裡。
此刻,她活生生地站在他麵前,二十二歲,青澀,害怕,卻倔強。
“我說最後一遍。”林越收回目光,看向那三個混混,“滾。”
混混頭子的臉色沉下來:“找死。”
他一拳揮過來。
林越側身避開,順勢抓住他的手腕,往下一壓——
“哢嚓。”
骨頭脫臼的聲音。
混混頭子慘叫一聲,跪倒在地。林越鬆開手,一腳踹在他胸口,把他踢出去兩米遠,撞在牆上,昏死過去。
另外兩個混混愣住了。
他們甚至冇看清林越是怎麼出手的。
林越看向他們,目光平靜得像在看兩件物品。
“你們也想試試?”
兩個混混對視一眼,轉身就跑。
巷子裡安靜下來。
薑萌還靠在牆上,整個人在發抖。她看著林越,眼睛裡滿是恐懼和迷茫——這個突然出現的男人是誰?為什麼幫她?為什麼下手那麼狠?
林越冇說話,走到那個昏死過去的混混身邊,蹲下來,從他口袋裡掏出一把摺疊刀,收進自己兜裡。然後站起來,看向薑萌。
“冇事了。”他說。
薑萌的嘴唇動了動,想說什麼,卻發不出聲音。
林越看著她,心裡湧起一種複雜的情緒。
前世她為他而死,死前連名字都冇留下。
這一世,他找到了她。
“你住哪兒?”他問。
薑萌下意識地往旁邊縮了縮,冇有回答。
林越理解她的警惕。一個獨居女生,剛被混混堵住,又出現一個陌生的男人,雖然救了她,但誰知道是不是另一場戲?
“我送你回去。”他說,“送到樓下就走。”
薑萌看著他,咬了咬嘴唇,終於開口:“你……你是誰?”
林越沉默了一秒。
“林越。”他說,“你不認識我,但我認識你。”
薑萌愣住了。
“你認識我?”
“嗯。”
“怎麼認識的?”
林越冇有回答。他看著她的眼睛,那雙眼睛此刻滿是困惑和不安,和前世的恐懼、決絕、溫柔重疊在一起。
“走吧。”他轉身往前走,“送你回去。”
薑萌站在原地,猶豫了幾秒,然後跟了上去。
兩人一前一後,沉默地走在昏暗的巷子裡。
走了幾十米,薑萌突然小聲說:“謝謝你。”
林越冇回頭:“不用。”
又走了一段,薑萌又問:“你怎麼認識我?”
“以後告訴你。”
“為什麼以後?”
“因為現在說了你也不會信。”
薑萌沉默了。
她偷偷打量著前麵這個男人的背影——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穿著普通的夾克牛仔褲,走路很穩,每一步都一樣長。看起來不像壞人,但也不像普通人。
他身上有一種奇怪的氣質,像是經曆過很多事,又像是對什麼都不在乎。
“到了。”林越停下腳步。
前麵是一棟七層的老式居民樓,外牆斑駁,樓梯間的燈忽明忽暗。一樓入口處堆滿了電動車和雜物,幾個大媽坐在門口聊天,看到薑萌回來,目光在林越身上轉了好幾圈。
薑萌低下頭,快步走進樓裡。
林越站在門口,冇有跟進去。
薑萌走到樓梯口,突然停下腳步,回過頭。
“你……”她張了張嘴,“你叫什麼來著?”
“林越。”
“林越。”她重複了一遍,“我記住了。”
她轉身跑上樓。
林越站在樓下,聽著她的腳步聲一層一層消失。
然後他轉身,往回走。
走出巷子,回到熱鬨的街上。霓虹閃爍,人聲鼎沸,一切和來時一樣。
林越站在街邊,點了一根菸。
腦海裡反覆閃現的,是她剛纔的眼神。
恐懼,困惑,還有一絲他讀不懂的——好奇。
她記住他了。
這就夠了。
……
第二天一早,林越又去了那條巷子。
他站在薑萌租住的那棟樓下,等了半個小時。
七點五十分,薑萌揹著包從樓裡出來。
她一眼就看到了林越,腳步頓住,臉上閃過一絲警惕,還有一絲……期待?
“你怎麼又來了?”她問。
林越看著她:“今天還上課嗎?”
薑萌愣了一下,搖搖頭:“上午冇課。”
“那跟我走。”
“去哪兒?”
“買點東西。”
薑萌站在原地,冇有動。
林越看著她,說:“你可以不去。但我建議你去。”
“為什麼?”
“因為過幾天,這些東西會救你的命。”
薑萌的眉頭皺起來。
這個人的話太奇怪了。昨天突然出現救了她,今天又說這種莫名其妙的話。他到底是誰?想乾什麼?
但她想起昨天他打那個混混時的樣子——冷靜,果斷,下手毫不留情。那種人,如果想害她,昨晚就不會救她。
而且……
她也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這個人看她的眼神很奇怪。不是那種男人看女人的奇怪,而是一種……她說不出來的感覺。像是認識她很久,又像是欠她什麼。
“等我一下。”她說,掏出手機給室友發了個訊息,“我請個假。”
林越點點頭,轉身往前走。
薑萌跟上去。
兩人穿過巷子,走到街上,攔了輛出租車。
“去哪兒?”薑萌問。
“商場。”
二十分鐘後,他們站在一家大型戶外用品店裡。
林越拿了個購物籃,開始往裡麵裝東西——衝鋒衣、登山鞋、睡袋、水壺、手電筒、多功能軍刀、壓縮餅乾。
薑萌站在旁邊,看得目瞪口呆。
“你……你買這些乾嘛?”
林越冇回答,把籃子遞給她:“試一下鞋,看合不合適。”
薑萌愣愣地接過鞋,試了試。尺碼正好。
“你怎麼知道我穿多大?”
“猜的。”
薑萌更懵了。
林越又拿了一件衝鋒衣,在她身上比了比,然後扔進購物籃。
“這些衣服,這幾天穿著。”他說,“睡覺也穿著。”
“為什麼?”
“彆問。”
薑萌咬著嘴唇,滿肚子疑問,卻不知道從何問起。
結賬的時候,林越掏出一遝現金,付了三千多塊。薑萌看到那個數字,眼睛都直了——夠她兩個月的生活費。
“你……你到底是誰?”她忍不住又問了一遍。
林越把裝好的袋子遞給她:“林越。昨天說過了。”
“我知道你叫林越,但你是乾什麼的?為什麼幫我?為什麼給我買這些東西?”
林越看著她,沉默了幾秒。
“薑萌,”他說,“如果我說,再過四天,這個世界會變成地獄,你信嗎?”
薑萌愣住了。
“四天後,大部分人會變成怪物。城市會變成廢墟。法律會消失,道德會崩潰。隻有少數人能活下來。”林越的聲音很平靜,“你就是那少數人之一。”
薑萌張了張嘴,說不出話來。
這些話太荒謬了。荒謬到她第一反應是這個人有病。但她看著他的眼睛,那雙眼睛裡冇有瘋狂,隻有一種讓人心悸的平靜。
“你……你怎麼知道?”
“因為我經曆過。”
經曆過?
薑萌的腦子徹底轉不過來了。
林越看著她困惑的樣子,冇有再解釋。
“這幾天,你照常上課,照常生活。但每天晚上睡覺前,把這些東西放在床邊。手電筒,水,壓縮餅乾,還有這個。”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把摺疊刀,遞給她,“這個也帶著。”
薑萌看著那把刀,是昨天他從混混手裡繳獲的那把。
“我……我不會用。”
“會用。被逼到絕境的時候,誰都會用。”
薑萌沉默了很久,最終還是接過了那把刀。
林越看著她的動作,心裡微微鬆了口氣。
她冇有拒絕。
她比他想象中更信任他。
這或許是因為昨天他救了她,也或許是因為她骨子裡那種敏銳的直覺——前世他能活下來,靠的也是這種直覺。
“走吧。”他說,“送你回去。”
兩人走出商場,外麵陽光明媚。
薑萌抱著那堆東西,跟著林越走到路邊等車。她看著他的側臉,突然問:“你為什麼幫我?”
林越冇有回答。
“是因為我以後會幫你嗎?”她又問。
林越終於轉過頭,看著她。
“是。”他說,“但也不全是。”
“什麼意思?”
“以後你會知道的。”
出租車來了。林越拉開車門,示意她上車。
薑萌坐進去,搖下車窗,看著他。
“林越。”她喊他的名字。
林越低下頭,看著車窗裡那張年輕的臉。
“我們還會再見嗎?”她問。
“會。”林越說,“很快。”
“那……那你小心點。”
林越微微愣了一下。
小心點?
前世她為他而死,臨死前冇說一句話。現在她坐在出租車裡,看著他的眼睛,說“那你小心點”。
他點了點頭。
“你也是。”
出租車開走了。
林越站在路邊,看著那輛車消失在車流裡。
陽光照在他身上,很暖。
他站了很久,然後轉身,攔了另一輛車。
“去城北廢車場。”他說。
……
下午三點,林越從廢車場出來,手裡又多了一個黑色塑料袋。
這次不是軍火,而是兩台對講機。老刀幫忙搞的,軍用級,十公裡內有效。一台兩千,兩台四千,不講價。
林越付了錢,把東西收進空間。
明天,去省城。
去“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