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又過了兩年多。

我接到了一個活動的邀約,是本地一個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年度表彰,讓我以特邀嘉賓的身份去講幾句話。

我冇想太多,就去了。

活動現場不算大,坐了兩三百人。

台下有一些是本地做消費者維權的人,有媒體記者,有律師,也有普通的消費者代表。

我在台上說了幾句話,大意是,普通消費者有權利知道自己用的是什麼,這件事說難不難,說容易也不容易,但隻要有人開始做,就會有更多人跟著看見。

我停頓了一下,補了一句:任何人拿著職務或者名號替產品背書,就要為那個產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不是苛責,這是最基本的邏輯。

台下有幾個人點了點頭。

說完之後,主持人給我頒了個獎,是一塊刻了字的亞克力板。

我站在台上接過來的時候,台下突然有人站了起來。

「這是我的!」

那個聲音,我太熟悉了。

白若君從台下的人群裡衝出來,手裡攥著一把美工刀,眼睛直直盯著我,嘴裡喃喃說,這是我的,你有的這一切都是我的,你的平台是我的,這個獎是我的,你憑什麼。

她也重生了。

我在那一刻就明白了。

她這輩子走出來的路,和上輩子完全不同,她親眼看著自己一步一步走到今天這個結局,卻冇有辦法繞過去。

重生對她來說,不是禮物。

是懲罰。

她以為重來一次,她可以做得更好,可以搶在我前麵,可以把屬於我的東西全部拿走。

但她冇有想到,我也重生了。

而且我比她先一步。

她手裡的刀還冇有抬起來,旁邊的安保已經反應過來,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將她壓製在地。

她一直喊,聲音越來越嘶啞,說這不公平,這一切本該是她的。

我站在台上,冇有動。

周圍的人亂成了一團,有人報警,有人拍視頻,主持人在旁邊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等警察把她帶走,才走下台。

第二週,我去看守所看了白若君一次。

她坐在玻璃後麵,臉色很差,眼神空洞。

我冇有說什麼大道理,也冇有問她為什麼。

我把手機螢幕隔著玻璃舉給她看。

是一張照片。

白明德躺在病床上,嘴角歪著,手上插著管子,旁邊是空著的陪護椅。

白若君的母親,在她進看守所的第三天,就把家裡值錢的東西收拾走了,不知道去了哪裡。

白若君看著那張照片,冇有說話。

過了很久,她低下了頭。

我把手機放回口袋,站起來,對她點了個頭,然後轉身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