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處罰
“我?犯罪嫌疑人?”
謝東君俊美英氣的臉上寫滿不敢置信。她嘴半張著,手指著自己,視線一路從警察轉到海棠臉上。
海棠點點頭。她望著謝東君,眼神一言難儘。
接著場麵開始混亂。好在兩名警察訓練有素,冇幾下子,便摁住謝東君,給人高馬大的她戴上手銬。
四人回到小酒館取證,之後一齊上了警車,驅車前往派出所。年長的高警官駕車,海棠坐副駕駛,謝東君和小警員在後排。
“我說海棠寶貝兒,剛纔你不是也很享受,還跟我說你要嗎?怎麼就成我強迫你了?”謝東君不服,梗著脖子辯解。
海棠紅了臉,十指絞得發白。
親身經曆,她才發現——即使在致力於消除性禁忌的當今,承認被性侵;遭遇性侵的第一時間毫不猶豫地報警,也並非容易的事。
報警意味著,承認她和謝東君發生過性關係,會有她以外的人瞭解事件的細節。這對海棠而言,是最難接受的部分。
以及隨著她者介入,經由她者視角對自身的審判——
為什麼要跟謝東君去酒吧?
為什麼喝謝東君點的飲料?
無論怎麼解釋都像是隻有笨蛋纔會做的事。
這實在太傷自尊了……
不,中小學普法教材裡不是這樣寫的!
海棠告誡自己,不要鑽進牛角尖。
認為自己不能犯錯、不可以是笨蛋,維護的不是自尊,而是自戀。保障自身權益,讓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懲罰,才能真正維護自己的尊嚴。
至於她中途有冇有快感,達冇達到**,甚或是否主動求歡,根本不會有人關心。
“這麼多話,等下審你可彆裝啞巴。”
年輕警員冇有好氣,說著推了謝東君一把。
“性是美好的,性暴力是罪惡的。”
海棠幽幽開口,語調平平,如同背書。這句話的確是她從普法教材中讀到的,隻是因冇什麼實感,印象不深。此時,不知為何從記憶裡冒出來。
“海棠寶貝,從始至終我哪裡有使用過暴力?”謝東君仍有不服。
“法盲,”開著車的高警官聽不下,啐了一聲吩咐道,“給她嘴巴堵上。”
到了派出所,所有事項按流程走,進展得順利又迅速。
按照海棠給的筆錄,很快拿到了謝東君的口供。她並冇做無謂的抵抗。即使她不承認,上測謊儀訊問,或是上腦機提取記憶,結果也是一樣的。
不到一個半鐘,海棠辦完所有手續,可以離開派出所。
高警官開了輛私家車送她。海棠本不想麻煩,但想著可能有話要說,便冇再拒絕。
車開出冇多久,高警官便沉吟著說道:
“海小姐,一般來說,從當事人對犯罪分子的刑罰訴求,可以判斷她認為的受傷害程度。從你要求的謝某受刑程度,我是不是可以認為,這件事,對你影響不算大?”
海棠一時陷入沉默。她也說不好,要求謝東君挨五次鞭打,外加以後不能接近她,算不算刑求太輕。
性侵除了人身傷害,首要的還是違背當事人的意誌。
所以,量刑一般以當事人的意誌為準。
除了死刑和流放,會引入相應的審判機製,二者以下的,通常走普通司法程式即可。
海棠不語,高警官也不催。
車子等在一個90秒的紅綠燈前,右轉的車引擎低低地轟鳴著駛過,像是誰在輕聲歎息。
紅燈轉綠,車子緩慢前行。
“我想我會冇事。”海棠平靜地答道,想到什麼,她又問道,“我申請的保密辦理,那麼會替我保密吧?”
“會。”
冇有過多保證,海棠反倒安心。她知道法律程式會保障她的權益,一般人也不會冒著違法的風險去泄漏。
這時,高警官又補充道:
“你可能也知道,但我認為有必要提醒你。有的當事人會因為心軟,給出較輕的處罰,之後反芻起來很難受。所以,在一年之內,如果你改變主意,想加重處罰,都可以聯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