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回家

以前的天星娛樂在前老闆的帶領下,在娛樂圈披荊斬棘,大肆開拓著疆土。

每一部影視作品,每一首歌都可以說是經典!但是現在呢?前任老闆退休,

他的兒子接任了天星娛樂董事的位置,整個天星娛樂變成了一個黑窟!

那些明星藝人變成了單純的搖錢樹和利益溝通的工具。

甚至還有高層在公司的藝人裡麵選妃,包養!

就連章暄妍這種一二線藝人都受到過脅迫!要不是她的名氣比較大,

給公司賺了不少錢,她早就支撐不下去了。這種公司,真的還有續約的必要嗎?

李敏芝輕歎一聲,說道:“你就算是不打算續約,也要想點辦法啊!

不然真的被雪藏一年,你就完了!”娛樂圈更新換代這麼快,雪藏一年,

基本就等於退圈。章暄妍搖搖頭,臉上流露出一絲淒然。“李姐,我能有什麼辦法?

”她雖然是從龍國音樂學院畢業的,但總不能去求老師吧。章暄妍做不到!

那讓她學著趙菲雅等人,向公司高層低頭,接受包養?那更不可能!

李敏芝思索了一下說道:“公司現在基本是將你雪藏了,不給資源,不給曝光。

但是我們可以自己找資源。”“這樣,我們每兩個月至少發一首歌,不管怎麼樣,

我們都必須要讓你的粉絲知道你還在!!”雪藏是經紀公司管理藝人的一種手段,

經紀公司不再為該藝人出唱片,拍戲,或參加活動。但不跟他立即解除合約,

名義上他仍屬與該公司的藝人。不過沒關係,李敏芝自己還有些關係,

可以替章暄妍發歌。雖然賺來的錢基本都歸天星娛樂,但是章暄妍好歹也有些曝光。

章暄妍眉頭微皺,她知道以李敏芝的關係,要包裝一兩首歌肯定冇問題。

但是最重要的歌呢?那些金牌詞曲人都被公司握的死死的,

章暄妍也冇有錢去外麵買那些著名的獨立音樂人的歌。不出名的音樂人的歌倒是便宜,

幾百塊就可以買到。但是章暄妍需要多好的運氣,才能夠碰到一首好歌呢?

她是有自己的堅持的,如果不是好歌,她寧願不唱。章暄妍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這讓原本還有些信心的李敏芝眉頭緊皺。“暄妍!要不你自己再嘗試一下寫歌吧!

”“轉型原創歌手,可能會收穫更多的粉絲。”章暄妍畢竟是頂級藝術院校畢業的,

創作能力是有的,創作出來的作品質量也合格。但是她的運氣不怎麼好,

自己創作的歌怎麼都火不起來。這幾年,章暄妍已經完全不參與創作了。

但是現在不創作也不行了,她站起身來,舒展著自己修長的軀體。

章暄妍的身材極好,特彆是一雙長腿,更是讓人著迷。她簡單的放鬆了一下,

才說道:“李姐,反正我現在也被雪藏了,那我就回老家休息一段時間。

正好換換腦子寫歌。”“公司這邊就拜托你了。”李敏芝點點頭。“可以,

現在公司也是波譎雲詭,你出去避避風頭正好。公司這邊的事情我會負責的。”“歌,

你先寫著,我在這邊也會幫你找的。”“哦對了,你之前不是把房子委托給中介了嗎?

我先問問中介把房子租出去冇有。”章暄妍可冇錢請助理,

她所有的事情都是李敏芝負責的。包括這租房子也是一樣。

那套房子是章暄妍早些年家裡情況還好的時候留下來的,算是她最後的歸處了。

李敏芝快速的和中介溝通了一下,才說道:“中介說冇有租出去,

要解除和他們的合約嗎?”“解除吧!我以後可能要常住臨川了,

至於公司分給我的那套公寓,李姐你就幫我還回去吧。

”章暄妍淡淡的說道:“趙菲雅不是很喜歡那套公寓嘛,那就給她吧。

”李敏芝有些不解。“你把魔都的公寓給出去了,那你以後回來住哪?

你的合同還冇有到期,冇有必要做得這麼絕!”人也走了,房子也還回去了,

這不就擺明瞭要和公司斷絕關係嘛!章暄妍上前抱住李敏芝,

調笑著說道:“住李姐你家啊!李姐難道不願意收留我嗎?”李敏芝翻了一個白眼。

“我怎麼收留?我家就那麼大,還要住我和我老公,孩子,還有父母。

”“在加一個你,還不得把我家給擠炸了!”雖然這麼說,

但是章暄妍願意去她家的話,李敏芝肯定會收留的。一番調笑之後,

李敏芝滿臉正色的問道:“你真的要走?”章暄妍這一番交代下來,

頗有一種佈置後事的感覺。章暄妍走到窗邊,看著繁華的魔都,

輕聲說道:“這裡本來就冇有什麼是屬於我的,不如早點離開。”“至少在臨川,

我還有家。”“不過李姐你放心,發歌的時候我還是會回來的,畢竟我還要賺錢養家嘛!

”......第二天一早,章暄妍就開著車朝著臨川的方向駛去。

她的行李不多,帶不走的都送給李姐了。小車一路向西行駛,

一直到傍晚才終於駛入了臨川縣。看著周圍熟悉又陌生的景色,

章暄妍一時間湧起許多感慨。要不是急於回家收拾,她肯定會去很多故地遊覽一下,

找尋一下小時候的記憶。朝著縣城邊緣開去,車子一路駛入了橋亭花苑。

將車停在樓下,章暄妍抬頭看向居民樓,一直緊繃的心情終於放鬆了下來。

“終於又回來了。”她轉身拿起一個小包就朝著房子走去。而在另外一邊,

忙碌了兩天,總算是將房子收拾好的駱古拿出了新買的吉他坐在了沙發上。

自從他的腦子裡麵時不時的蹦出一點東西之後,駱古就買來了這個吉他。

他不會樂理,不會樂器,更不懂的唱歌。聽彆人說,吉他是最好入門的,

再加上這玩意兒就三四百塊,所以駱古就買了一把。

但是等到他真的拿著吉他坐在這裡的時候,駱古發現一個問題。

“這玩兒意怎麼彈啊?”

更新時間:2024-06-14

07: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