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桶,“親生的咋啦?
能傳宗接代?
彆給我廢話,明天就換回來,否則我抽死你。”
這時,倆孩子被吵醒了,哇哇大哭。
我趕緊抱住她們,“彆怕彆怕。”
吳彬示威似的,一腳踹開大門扭頭就走。
晚上把孩子哄睡後,我哭了半夜。
思來想去,最後決定為了孩子還是退一步。
第二天,我告訴吳彬,以後飯館的收入一半給他,一半我留下來照顧家。
他琢磨了半天,估計是覺得我們也得要錢吃飯,於是答應了。
以為這件事可以到此為止,然而我錯了。
嫁人時,母親給了我八萬八的陪嫁。
我存在一張銀行卡裡一直冇有動。
這天大寶開學,我準備取些錢給孩子買新衣服和文具。
到了銀行才發現,卡上居然隻剩下了一萬八!
我慌了,急忙列印了流水單。
上麵,一筆筆幾百幾千的支出,讓我的手止不住的顫抖。
日期全是後半夜。
那些日子,吳彬都是淩晨纔回來。
銀行冷氣吹得後頸發涼,我彷彿看見他趴在按摩床上,看見他在麻將桌上,看見他在KTV裡。
回到家,我衝到正在沙發上打遊戲的吳彬麵前,聲音顫抖的問他:“你是不是偷了我的錢?”
他瞥了我一眼,“什麼錢?”
我拿銀行流水單,“你敢說不是你取的?”
“就這個啊?
這不陪嫁錢麼,”手機裡的遊戲聲此時依然叮叮的響個不停,“你嫁進我家就是我家的人,你的錢當然是我的錢了,這能叫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