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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小時後,我回到了闊彆已久的家。

我輕手輕腳地走進臥室。

我在床底摸索片刻,找到了那個鐵盒子。

裡麵隻有兩份意外傷害保險單。

封皮上寫著一個名字——林舟。

投保人:張蘭。

被保人:林舟。

受益人:張蘭。

保險金額:一百萬。

保單的生效日期,是林舟出車禍前的三個月。

而在保單下麵,還壓著一份理賠確認書和銀行的轉賬回執。

一百萬,一分不少,已經打進了張蘭的賬戶。

我顫抖著手,拿起了第二份。

封皮上寫著:陳旭。

同樣是一份意外傷害保險單,同樣的投保人,同樣的受益人。

保險金額,變成了一百五十萬。

生效日期,同樣是在陳旭出事前的三個月。

我癱坐在地上,如墜冰窟。

什麼八字太硬。

什麼天生剋夫。

全都是狗屁!

我媽纔是那個索命的閻王!

難怪,在我為林舟的死悲痛欲絕時,她隻是冷漠地說「人死不能複生,下一個更好」。

難怪,在陳旭的葬禮上,我哭到昏厥,她卻以「白髮人送黑髮人,不吉利」為由,早早離場。

原來,她不是冷漠,而是在慶祝她的飛來橫財!

我死死捂住嘴,不讓自己發出一點聲音。

把這兩份保單以及所有的理賠檔案拍了照片留證據。

做完這一切,我將所有東西原樣放回鐵盒,鎖好,塞回床底。

回到我自己的公寓時,天已經矇矇亮了。

我打開電腦,註冊了一個新的匿名郵箱。

然後,將那些照片,連同一封詳細描述了林舟和陳旭「意外」死亡過程、並對投保動機提出嚴重質疑的舉報信,分彆發送給了那兩家保險公司的反欺詐部門,以及市公安局的公開舉報郵箱。

剛做完這一切,我媽就打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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