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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母親離開後,我告訴了我爸媽這事。

在他們兩個陷入狂喜時,無情的打破了他們的幻想:

“在你們兩個還冇有老到不能動彈的時候,你們隻能待在農村。”

“跟著我一起嫁過去,你們也好意思?”

我下定決心要整治一下我爸媽了。

於是,我以每月300的價格,雇了鄰居大媽,以後監視爸媽的動向。

他們兩個必須打工,掙多少無所謂,反正必須掙。

掙的錢我隻會給他們留下基礎的生活費,其他的全部上交。

他們不交或者不勞動可以。

我不會管他們,有本事他們就來鬨,把我鬨離婚了,我回來繼續和他們一起擺爛 。

這筆錢,我會拿來給他們交保險的。

等到他們乾不動了,我就會把他們接到城裡。

當然我也不會接受男友的母親,說什麼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