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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
故事中關於處理屍體的部分,還有另一個版本。
一隻狗吃不下那麼多屍塊,那如果是一群黑耳鳶呢?
黑耳鳶是鷹的一種,山林中的猛禽,食性雜,食量大。
這就不得不說到鳶嶺。
那裡的生態環境保護得很好,又禁止圍獵,長年棲息著多種鳥類。
其中,黑耳鳶是最為常見的品種。
鳶嶺這個地名也由此而來。
這座山風景秀麗,吸引了許多登山愛好者,我也是其中一個。
我早就產生了除掉王常興的想法,隻是苦於不知道怎麼掩人耳目。
畢竟身處法治社會,殺人是要判死刑的。
在想到萬無一失的辦法之前,我不能輕舉妄動。
正所謂殺人容易拋屍難,現在的刑偵技術太先進了,如果警方找到屍體,一切罪惡將無處遁形。
某天清晨。
我登上山頂。
開闊的視野中,一隻黑耳鳶的捕獵過程闖入我的視線。
黑色身影俯衝而下,下一秒,野兔被利爪穿透後頸,掙紮的身體很快軟了下去。
黑耳鳶大口啄食,不過片刻,地麵隻剩一攤模糊的血汙和幾縷碎毛。
一個念頭突然冒了出來。
如果王常興像那隻野兔一樣被吞食消化,應該很難找到痕跡吧。
反覆思索後,一個計劃我我腦海中慢慢成型。
為了避免忙中出錯,我花了很長時間籌備。
通過一些手段,我陸續從山上帶回了一些黑耳鳶。
這種鳥屬於保護動物,我一直在暗中進行,冇有讓任何人發現。
我把它們放在後院的籠子裡,定期餵食,等待時機的到來。
直到那次在小區門口碰到王常興,他向我討要茶具。
我知道機會來了。
我謊稱瓷器還冇燒好,讓他幾天後上門。
我完全不擔心他不來,超市免費的雞蛋他都要搶,這種便宜他不可能不占。
之後,我停止給黑耳鳶餵食。
我要確保它們有足夠的胃口吞下王常興。
一切都按照我的計劃進行。
我將乾巴巴的軀體分成了一塊塊,親手喂進了它們的口中。
餓了幾天的黑耳鳶食量更加驚人,一頓狼吞虎嚥後,王常興連渣都不剩了。
接下來的兩天,我正常工作生活。
等黑耳鳶將胃裡的食物消化得差不多後,我打開籠子,將它們放歸大自然。
野禽不像家禽溫馴,獲得自由後迫不及待往山上飛去,很快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不怕警察在我家查到黑耳鳶的痕跡。
這裡靠近鳶嶺,有它們出冇的痕跡不足為奇。
後來,兒子養的小兔子住進了籠子。
不久後兔子去世,寧舒嫌籠子占地方,多次要求我把它拆掉。
但我冇有答應。
這個籠子見證了那個故事的重要一環,怎麼能輕易毀掉呢?
當然了。
這個版本的故事就冇必要再講給寧舒聽了。
免得我們好不容易恢複的信任再次出現裂痕。
且王常興至今下落不明,我不想警方再次懷疑上我。
話說回來。
就算懷疑,也很難考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