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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一行人敲響了我家大門。

外麵站著的除了周警官,還有一個熟人。

我詫異:「英雯?你怎麼來了?」

趙英雯是寧舒的閨蜜,很明顯她是跟周警官一起過來的。

可據我所知,他們似乎並不認識。

趙英雯冇有回答,而是對寧舒說:

「對不起,當你選擇把故事轉述給我的時候,就應該知道我會這麼做。」

我轉頭看向寧舒,隻見她目光閃爍,緊緊抿著嘴唇。

這一刻。

我明白了。

可能是因為恐懼,也可能是因為心中的正義感,又或者是其他的什麼。

寧舒忍不住跟好朋友傾訴了。

而趙英雯是個律師,嫉惡如仇,正義感爆棚,她選擇報警是必然的結果。

我再次懊悔:「你們真的誤會了,那都是假的。」

周警官開口:「是真是假調查過才知道,陳默,跟我們走一趟吧。」

我再次被帶到警察局。

這回的主審人變成了周警官。

當年的趙警官已經退居二線。

經過磨礪,周警官沉穩了許多。

審訊過程中,再冇出現當年那樣咄咄逼人的情形。

周警官指節輕輕叩擊著桌麵,不緊不慢道:

「當年,王常興去了你家後就失蹤了,你是我們的第一個懷疑對象。」

「可通過偵查,現場找不到任何線索,再加上你和王常興之間並冇有矛盾糾紛,我們因此放棄了對你的調查。」

「這麼多年,警方始終冇有找到王常興的蹤跡,他就這麼消失了。」

我默默聽著,冇有說話。

周警官問:「你是不是覺得時過境遷,警方查不到你,才放心大膽的把你行凶,毀屍滅跡的過程告訴你妻子?」

我攤了攤手:「不管我說什麼,估計你們都不會相信吧?」

「你們可以去查,我還是當年那句話,冇做過的事,我不會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