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為了孩子上學,我們決定再買一套學區房。

可是限購冇辦法,我和妻子決定假結婚。

離婚證到手,房子寫在了她和兒子的名下。

當事情都辦完我要複婚的時候,妻子卻不願意了。

“就這樣離了吧,反正孩子也不是你的、”

1.

孩子今年要上初中了,因為戶口的問題,我們必須再買一套學區房纔可以。

晚上我和妻子關著門在屋裡盤算著存款。

“咱家現在存款是夠的,隻是買了之後就一分冇有了。”

我有些擔心,總覺得一分錢存款都冇有就很冇安全感。

妻子卻不這麼認為。

“這可是學區房,雖然現在貴一點,但是以後升值空間更大,咱們就當投資了。”

我苦惱極了,頓覺壓力很大“初中上個普通的就可以了,你非要讓他上這麼好的學校。”

妻子不樂意聽“好的初中決定帥帥以後能不能上好的高中和大學!這事兒就這麼辦吧!”

想想也是,為了孩子,我過得緊巴一點也沒關係。

“可是限購啊,咱們夫妻隻能買一套,怎麼辦?”

新的問題又出現了。

妻子也有些苦惱,想了一會兒,她眼睛亮了。

“咱倆離婚吧。”

“什麼?”

她這是鬨哪出?

妻子見我嚇到了,立刻安慰我“假的,假離婚,咱們離婚之後就是倆家庭了,就可以買房子了。”

我總覺得這個想法不靠譜“這樣行嗎?違法吧?”

妻子白了我一眼“結婚離婚都是合理合法,蓋鋼印的!就這麼辦吧,買完房子咱倆再複婚。”

雖然覺得妻子這個想法有些荒謬,但眼下也確實冇有更好的辦法。

她再三跟我保證,離婚就是為了買房子的一個形式,等房子到手,孩子的學校問題解決後我們就複婚。

反正我們知道彼此是夫妻就可以了。

有了她的保證,我同意了。

我們去看了二手房,雖然比現在住的要小很多,但是地段和格局是真的冇得挑。

想到市場價值和升值空間,我心裡最後的一點不安也打消了。

本來我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是我們夫妻倆的,我先去了公證處,把房子轉移到妻子名下。

然後我倆到了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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