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關於紅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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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關於紅笑》

今天收到四月十八日的《華北日報》,副刊上有鶴西先生的半篇《關於紅笑》的文章。《關於紅笑》,我是有些注意的,因為自己曾經譯過幾頁,那豫告,就登在初版的《域外小說集》上,但後來冇有譯完,所以也冇有出版。不過也許是有些舊相識之故罷,至今有誰講到這本書,大抵總還喜歡看一看。可是看完這《關於紅笑》,卻令我大覺稀奇了,也不能不說幾句話。為要頭緒分明,先將原文轉載些在下麵——

“昨天到蹇君家去,看見,其中舉了許多不通和誤譯之後,以這樣的一段作結:

“此外或者還有些,但我想我們或許總要比梅川君錯得少點,而且也較為通順,好在是不是,我們底譯稿不久自可以證明。”

那就是我先前的話都多說了。因為鶴西先生已在自己切實證明瞭他和梅川的兩本之不同。他的較好,而“抄襲”都成了“不通”和錯誤的較壞,豈非奇談?倘說是改掉的,那就是並非“抄襲”了。倘說鶴西譯本原也是這樣地“不通”和錯誤的,那不是許多刻薄話,都是“今日之我”在打“昨日之我”的嘴巴麼?總之,一篇《關於紅笑》的大文,隻證明瞭焦躁的自己廣告和參看先出譯本,加以修正,而反誣彆人為“抄襲”的苦心。這種手段,是中國翻譯界的第一次。

四月二十四日,補記

這一篇還未在《語絲》登出,就收到小說月報社的一封信,裡麵是剪下的《華北日報》副刊,就是那一篇鶴西先生的《關於紅笑》。據說是北平寄來,給編輯先生的。我想,這大約就是作者所玩的把戲。倘使真的,蓋未免惡辣一點;同一著作有幾種譯本,又何必如此惶惶上訴。但一麵說彆人不通,自己卻通,彆人錯多,自己錯少。而一麵又要證明彆人抄襲自己之作,則未免惡辣得可憐可笑。然而在我,乃又頗歎紹介譯作之難於今為甚也。為刷清和報答起見,我確信我也有將這篇送給《小說月報》編輯先生,要求再在本書上發表的義務和權利,於是乎亦寄之。

五月八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語絲》週刊第五卷第八期,後印入梅川所譯《紅的笑》一書,最後一節是印入該書時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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