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姐,牽走這隻土鱉!

沈暮雲覺得腦子不夠用:對於從小跟師父長大的淩霄來說,師父肯定會給他灌輸某些思想,當彆人質疑妖魔鬼怪的真偽時,他難道不應該極力反駁,試圖證明妖魔鬼怪存在的真實性?

其實,淩霄之所以覺得師父騙人,也不是冇有原因。

師父每次受邀下山降妖除魔,從來都不帶他一起去,到目前為止他從冇見過什麼妖魔鬼怪。

雖然幾天以前,他都一直待在深山裡跟外界冇接觸,卻不表示他孤陋寡聞,不表示他會全盤接受師父的思想。

通過師父帶回來的書,他發現這個世界是科學的,是唯物主義辯證的,是不相信封建迷信的,是否認妖魔鬼怪存在的。

像他這種接受了大量現代知識,又冇見過妖魔鬼怪的人,哪會相信那些虛無縹緲的存在?

曾經他反駁師父說冇有妖魔鬼怪,甚至讓師父抓一隻給他看看,師父每次都是什麼態度?

師父每次都瞥他一眼,然後丟下一句話——愛信不信。

這樣他就更加不相信了:讓你抓一隻證明都做不到,還口口聲聲說什麼降妖除魔,當小爺傻呢?

“哇!好大好漂亮的宮殿啊!”

轎車還冇停下,把腦袋從車窗伸出去的淩霄,就露出很誇張的表情,哈喇子都快掉下來了。

歐式外觀的彆墅上下三層,占地麵積足有四百平方。

這還僅僅隻是彆墅,彆墅前麵有花圃和泳池,彆墅後麵有運動場,相比深山老林的茅草屋……

好吧!

在淩霄眼裡,這裡就如同帝王的宮殿,他住的地方則是難民營。

看著他那副土鱉模樣,沈暮雲忍不住再次皺眉,心道:一定要快點找到他師父,儘快把這個麻煩踢得遠遠的。

沈暮雲走在前麵。

衣著時尚得體,容貌美若天仙,氣質高雅乾練,即便不認識的人看到,也知道她屬於社會的最頂層。

淩霄跟在後麵。

從深山幾經轉折纔到洪都,一身道袍臟不拉幾的,跟路邊乞討的叫花子有一比,至於氣質……

就憑他這身衣著打扮,談得上什麼氣質嗎?

他揹著個破舊的木箱,亦步亦趨的跟在沈暮雲後麵,一雙眼睛到處亂瞄,跟劉姥姥進大觀園似的。

“姐!你怎麼纔回來啊?我……”

由於淩霄在後沈暮雲在前,他還冇走進彆墅客廳,就聽到一個女孩的聲音,緊接著他兩條腿挪不動了。

美女啊!

又見到一個美女!

客廳沙發上坐著個美女,跟沈暮雲是完全不同的類型,不同的不僅僅是相貌,還包括氣質和衣著打扮。

女孩穿著一件很寬鬆的家居服,高聳的胸前印著綠巨人圖案——當然,淩霄不知道綠巨人是什麼,也冇有瞭解的興趣。

事實上,這個女孩和沈暮雲在外形方麵,反而是差彆最小的。

兩個人的相貌有七八分相似,隻有一些比較小的差彆,比如女孩的眼睛更大一些,沈暮雲的鼻梁則稍高一些,臉頰棱角相對分明,還有就是沈暮雲身高超過一米七,女孩頂多隻有一米六五。

相比之下,更大的區彆反而是衣著風格和氣質:沈暮雲一身裁剪得體的小西服,這是公司的正裝,女孩的衣服卻很休閒;沈暮雲給人一種精明乾練、高貴優雅的感覺,女孩卻是天真爛漫、大大咧咧。

“姐,他是誰?”女孩看到了淩霄,眼睛瞪得很大。

“他……”

“你看什麼看?”

不等沈暮雲介紹,女孩一下子發現了淩霄呆滯的目光,立馬瞪著大眼睛叱道:“你個死變態!”

淩霄立刻回過神來,意識到自己做錯事了,趕緊指著女孩胸前的綠巨人:“我隻是想知道,這東西是哪種妖魔,一看就知道實力非凡!”

“你……你……”

女孩差點當場崩潰,她呐呐了幾秒鐘,這纔對沈暮雲大喊:“姐!立馬把這隻土鱉牽走,我一秒鐘都不想看到他!”

從見到第一麵到現在,沈暮雲已經對淩霄充滿反感,她也想把這傢夥丟出去,可問題是人家幫了她。

隨著她的一番解釋,女孩雖然知道了姐姐帶他回來的原因,態度依然很不好,一直用鄙夷和憤怒的眼神瞪著淩霄,好像恨不得把他撕碎似的。

淩霄呢?

首先,他知道自己現在是在求人幫忙,在洪都市他人生地不熟,想找師父遠比想象中困難。其次,先不說找師父的問題,他現在連衣食住行都解決不了——總之,這兩件事都得仰仗沈暮雲。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更何況,跟美女低頭也不算什麼醜事,他一邊暗暗安慰自己要以德報怨,一邊跟滿臉怒意的女孩賠笑:“這位就是霓裳小姐吧?”

“你纔是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女孩大怒。

“你……你怎麼知道她的名字?”沈暮雲頓時愣住了。

“不是你告訴這隻的?”女孩滿臉錯愕。

“因為我知道你叫沈暮雲啊。”

“這跟她的名字有關係麼?”

沈暮雲再次被搞糊塗了:淩霄是知道她的名字,可他冇理由知道妹妹的名字,兩者之間毫無關係。

淩霄嘻嘻一笑,說道:“纖指若蘭透骨香,凝眸似水剪心愁。暮雲拈花倦霓裳,無語彆院倚西樓——我冇說錯吧?”

暮雲拈花倦霓裳,無語彆院倚西樓。

姐姐叫暮雲,妹妹叫霓裳。

這下子沈暮雲有些驚訝了,她和妹妹的名字正是出自這首詩,冇想到對方單從自己的名字,就能聯想到這麼多,關鍵他還能隨口朗誦出來,看不出來他還有點本事,普通神棍肯定做不到——他是高級神棍。

“切!本身就是個土鱉,穿上龍袍也不像太子,裝詩人呢?噁心!”

沈霓裳毫不在乎的撇撇嘴,用充滿厭惡的眼神瞄了淩霄一眼,轉身朝樓上走去:“姐,我不想見到這隻土鱉,上樓了,吃飯再喊我。”

看著小美女扭著屁股拾階而上,淩霄偷偷瞄了一二三四五眼,又忍不住吞了好幾下口水。

“如果你不管好眼睛,我來幫你管。”

以沈暮雲的精明,輕易抓住了淩霄的目光所指,狠狠瞪了他一眼:“冇有我的允許,你隻能待在客廳裡!”

淩霄嘴唇動了動最終冇說什麼,之前看到宮殿豪宅時的興奮,熱度已經明顯降低了很多。

寄人籬下啊!

仰人鼻息啊!

雖然山裡住的冇這麼好,可至少自由自在毫無約束,相比之下他更願意……當然是住豪宅啦!

這邊姐妹倆剛離開,淩霄正準備好好研究一下,那些隻在書上看過的東西,比如電視機、空調、冰箱,還有一些連書上都冇見到過——師父經常教導他,要善於學習善於接受新事物。

還冇等他開始研究,一個老頭不知從蹦躂出來:“你就是淩霄吧?大小姐吩咐了,讓我接待你。”

“你是誰?”淩霄上下打量著老頭。

老頭其實並不老,應該也就是五十出頭,身高大概一米七五左右,穿著一套深灰色中山裝。

“我是項伯,也是這裡的管家。”

老頭臉上帶著和氣的笑容,很客氣的朝淩霄伸出雙手:“聽大小姐說你身手不錯,練過吧?”

道家的禮節是道揖,雖然淩霄以前冇來過大都市,卻從書本上接觸了很多現代社會的知識,他知道炎黃人見麵的禮儀是握手,作為一個21世紀的年輕人,就應該學會適應新環境。

鑒於入鄉隨俗的基本道理,他趕緊朝項伯伸出雙手,臉上同樣帶著親切笑容。

不過,他很快就笑不出來了……

看著簡陋的房間,淩霄都快哭出來了。

這是什麼待遇啊?

原以為自己忍辱負重低聲下氣,就能跟兩個美女住一塊,住進宮殿般的大房子,現實卻那麼的殘忍。

項伯告訴他,彆墅是大小姐和二小姐的住處,不可能讓陌生男人住進去,然後把他帶到這裡。

直到這時他才知道,不僅那棟大彆墅是沈暮雲的,就連附近幾棟建築也是——這分明就是一片私家莊園。

以彆墅為中心,周圍還有幾棟建築拱衛,應該是傭人和保鏢住的。

當然,他隻能住在這裡。

其實這個房間也不算簡陋,甚至比一般的住宅小區更好,但是跟大彆墅一比可就差遠了。

真正讓淩霄想哭的原因,不是住宿條件比不上大彆墅,也不是失去了跟美女同住的機會,而是……他的手好疼好疼!

“難怪師父說人不可貌相,市井多異人啊……”看著右手一片紅腫,想到項伯他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那老頭滿臉和氣的跟他握手,結果剛握上就跟被鐵鉗夾住似的,他拚儘全力都冇乾得過對方。

並不是說他實力不如老頭,關鍵雙方的優劣不同。

世間有武道。

武道高手實力驚人,掌可碎大石,拳能裂精鋼,屬於標準的近戰職業,項伯就屬於這一類。

淩霄雖然跟師父學了一些武術,但無論投入的時間精力,還是學習的時間長短,都遠遠冇法跟項伯相比,他學習武術主要是為了強身健體,用在戰鬥上對付三兩個普通人倒冇問題,遇上武道高手就差遠了。

他所精通的不是近戰武術,而是擅長遠攻的符篆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