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創傷。他的行為,違背了道德,更踐踏了法律!”
法官最終宣判:“劉成因家庭暴力、限製人身自由,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因商業賄賂,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冇收其非法所得。同時,需向受害者支付精神損害賠償。”
聽到判決的那一刻,女兒緊緊握住我的手:“媽,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我眼中含淚,感慨地說:“經曆風雨,才知陽光的珍貴。以後的日子,咱們娘倆好好過。”
出院後,女兒帶著我回到了她小時候生活的小鎮。在小鎮的溫馨小屋裡,屋前花草搖曳。女兒在小鎮找了份穩定工作,每天下班後,我們一起做飯,分享著生活的點滴。曾經的傷痛,成為了我們堅強的勳章,而未來的日子,滿是希望與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