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亮仔小賣部
【第114章 亮仔小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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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
一道催命符。
如果不去,違抗父命,死。
如果去了,陳諾必死無疑。
林默看了一眼地上的陳諾。
她還在昏迷。
臉色蒼白,眉頭緊鎖。
又看了一眼浴室。
媽媽正哼著歌,往浴缸裡撒著一把把紅色的乾辣椒。
那是地獄的入口。
“怎麼?”
爸爸的聲音提高了八度。
手裡的獵槍槍口有意無意地抬了起來。
“不想去?”
“去。”
林默立刻回答。
“這就去。”
他攥緊了手裡的10塊錢。
腦子飛速運轉。
這是一個死局。
但他必須破局。
“爸。”
林默走到門口。
突然停下腳步。
回頭。
看了一眼正準備把陳諾往浴室拖的柳峰。
“弟弟一個人搬不動吧?”
“這‘藥人’看著挺沉的。”
柳峰動作一頓。
抬頭。
有些詫異地看著林默。
這哥們想乾嘛?
把自己拖下水?
“冇事。”
柳峰笑嘻嘻地挽起袖子。
“我力氣大。”
“正好練練手。”
“彆逞強。”
林默打斷了他。
語氣裡帶著一絲作為兄長的“關切”。
“剛纔摔跤的時候,我看你腰好像閃了一下。”
“萬一再傷著,媽該心疼了。”
他看向爸爸。
“爸,要不讓弟弟跟我一起去買醬油吧?”
“兩個人快一點。”
“這裡您看著火就行。”
他在賭。
賭爸爸對這個“藥人”的重視程度。
如果柳峰走了,就少了一個幫手。
爸爸一個人又要燒火,又要處理食材,肯定忙不過來。
那樣,陳諾存活的時間就會延長。
爸爸皺眉。
看了一眼柳峰。
又看了一眼已經在冒熱氣的浴室。
“行吧。”
爸爸不耐煩地揮揮手。
“那個小的,你也去。”
“快去快回。”
“要是耽誤了老子吃飯……”
“崩了你們!”
柳峰愣住了。
他冇想到林默這一招“調虎離山”居然用在了自己身上。
但他冇法拒絕。
在這個家裡,爸爸的話就是聖旨。
“好嘞。”
柳峰拍了拍手上的灰。
走到林默身邊。
壓低聲音。
咬牙切齒。
“哥。”
“你行啊。”
“死都要拉個墊背的?”
林默冇理他。
轉身。
推開大門。
外麵。
紫色的天空依舊壓抑。
“走。”
林默低聲說道。
“隻有10分鐘。”
“我們得跑快點。”
兩人衝出彆墅。
跑進那片紫色的廢墟中。
剛跑出院子。
林默突然停下了腳步。
“怎麼?”
柳峰跟在他身後,差點撞上。
“不買醬油了?”
“買。”
林默回頭。
看著那棟在灰霧中若隱若現的彆墅。
眼神冷冽。
“但不是為了吃。”
“是為了……”
“救人。”
他把那張10塊錢塞進柳峰手裡。
“你去買。”
“我去哪?”
柳峰挑眉。
“你回去。”
林默指了指彆墅二樓的那扇窗戶。
那是之前他發現的、那個隱藏閣樓的入口。
“從後麵繞上去。”
“把那個酒桶……”
“炸了。”
柳峰的眼睛瞬間亮了。
那是唯恐天下不亂的興奮。
“炸酒桶?”
“你是說……”
“那個裝死人的桶?”
“對。”
林默點頭。
“裡麵的屍體,是‘妹妹’。”
“也是這個家裡,除了爸媽之外的第三股力量。”
“隻要把她放出來。”
“這個家……”
“就熱鬨了。”
驅虎吞狼。
這就是林默的計劃。
既然打不過爸媽。
那就放出一隻更凶的鬼。
讓這潭死水,徹底沸騰。
“有意思。”
柳峰舔了舔嘴唇。
把錢塞回林默口袋。
“那我去炸。”
“你去買醬油。”
“畢竟……”
他看了一眼林默那條斷掉的胳膊。
笑得惡劣。
“殘廢可爬不上那麼高的窗戶。”
說完。
他身形一閃。
消失在灰霧中。
隻留下一句話在風中飄蕩。
“哥。”
“彆死了。”
“我還等著吃紅燒肉呢。”
離開彆墅的那一刻,空氣中的腐臭味變得更加濃烈。
如果說彆墅內部是經過偽裝的溫馨地獄,那麼這外麵的街道,就是**裸的廢土刑場。
林默用左手捂著斷掉的右臂,腳步踉蹌地走在泥濘的小路上。雨後的泥土混合著不知名的黑色粘液,每走一步都會發出“咕嘰”的聲響。
道路兩旁,是一排排搖搖欲墜的破舊房屋。
牆壁上爬滿了紫色的黴菌,一團團糾纏的電線雜亂地橫在半空,發出“滋滋”的電流聲。
“收……手腳……”
路邊一個掛著“手腳回收”招牌的店鋪裡,傳來含糊不清的吆喝聲。
林默目不斜視,餘光卻瞥見那店鋪的櫥窗裡,掛著一排排風乾的人類肢體。有的還連著筋膜,有的已經被剔得隻剩下白骨。店主是個駝背的老頭,正拿著一把生鏽的鋸子,在一個活人的腿上比劃著。
再往前,是一家“代煎中藥”的鋪子。
滾滾濃煙從煙囪裡冒出來,散發著刺鼻的中藥味,混合著染髮劑和燒焦羽毛的怪味。
這味道直鑽天靈蓋,讓林默本就翻騰的胃部更加難受。
但他冇有停下。
根據任務提示,“亮仔小賣部”就在前麵。
那是唯一的生路,也是唯一的死局。
約莫走了五分鐘。
一間貼滿了紅綠廣告紙的平房出現在視線儘頭。
門口掛著一個歪歪扭扭的燈箱,上麵寫著“亮仔小賣部”五個字。燈箱外殼破碎,裡麵的燈管忽明忽暗,發出慘白的光。
林默走到門口。
腳步一頓。
在那扇佈滿油汙的玻璃門上,貼著一張白紙。
字跡潦草,是紅油漆寫的,還在往下淌,留下道道血痕。
『本店規則:』
『1. 未購買商品前,禁止觸碰任何商品。』
『2. 損壞商品,必須購買。』
『3. 概不賒賬,更不準逃單。』
『4. 違者,用身體抵債。』
簡單的四條規則。
卻透著血腥氣。
林默調整了一下呼吸。
推門。
“叮咚——”
門上的感應器發出一聲嘶啞的電子音。
店內空間狹小,貨架上擺滿了積灰的商品。空氣中瀰漫著過期的方便麪味和黴味。
櫃檯後。
坐著一個男人。
穿著一件臟兮兮的背心,滿身橫肉,脖子上掛著一條粗大的金鍊子。
他正低著頭,手裡拿著一把指甲刀,在修剪著手指甲。
聽到開門聲,男人冇抬頭。
“買什麼?”
聲音粗糲。
林默走到櫃檯前。
視線掃過貨架。
在最顯眼的位置,放著一排醬油。瓶身上積滿了灰塵,商標都褪色了。
但他冇敢伸手去拿。
規則第一條:未購買前,禁止觸碰。
“一瓶醬油。”
林默開口。
聲音平靜,聽不出波瀾。
老闆終於抬起了頭。
那是一張浮腫的臉,滿臉橫肉擠在一起。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
眼白佈滿了紫色的血絲,瞳孔呈現出一種詭異的紫紅色。
那是感染者的標誌。
在這個副本的設定裡,這種紫色代表著“隕石紫瞳症”,代表著極度的狂躁和攻擊性。
老闆上下打量了林默一眼。
視線在林默斷掉的右臂上停留了兩秒。
嘴角咧開,露出一口黃牙。
“醬油啊……”
“有。”
他伸出那隻肥厚的手,指了指貨架。
“特級老抽。”
“隻要你付得起錢。”
林默冇廢話。
他用左手從口袋裡掏出那張皺巴巴的10塊錢。
這是爸爸給的。
上麵還沾著血跡。
林默把錢拍在櫃檯上。
“不用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