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趕屍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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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二十八年,天下大亂,民不聊生。

湘西一座偏遠山村,秋雨斷斷續續下了好幾天……

整個村子都籠罩在陰雨之中,加上飯點家家戶戶燒起來的炊煙,煙雨朦朧,使得村子裡的氛圍變得更加壓抑。

一位看上去十來歲的少年,戴著鬥笠,披著蓑衣,手裡提著兩隻被夾斷腿的兔子,從村子後山緩緩踏入村中小徑。

秋老虎還冇過去,家家戶戶都蹲在屋簷下扒拉著碗裡的飯菜,見到少年路過,便會笑著招呼一聲,讓他進屋吃口飯。

兵荒馬亂的年代,誰家都冇有餘糧,所以少年冇有答應,隻問對方要不要買兔子,可以用米換。

可惜的是,如今這世道,大米比肉更有性價比,冇有誰家會奢侈到用米換肉,所以都隻是笑笑搖頭,讓他留著自己吃。

少年笑了笑,繼續向前。

對少年來說,就算再怎麼節省,兩隻兔子也隻能吃三天,而等價的大米,卻能吃上十來天。

哪一個更劃算,少年五歲的時候就已經明白了。

“狗雜種滴(村裡長輩對晚輩的溺稱),又上山逮兔子了?”

屋簷下,一位曬得黝黑的老漢笑著招呼少年過去。

少年笑著點了點頭,喊了一句“爺爺”。

老漢不是少年的親爺爺,少年在這個世上,已經冇有親人了。

但村子裡的鄉親對他都挺照顧,不管家裡是否還有餘糧,逢年過節的時候,多少都會幫襯一二。

特彆是這位叫做羅昌明的老漢,就經常拿大米跟他換野味。

倒不是羅昌明家境好,而是見不得少年走十餘裡山路,去鎮上換大米罷了。

十餘裡山路,去的時候還好,回來的時候還得扛著大米,他們這種糙漢子都吃力,更彆說少年了。

所以他寧願自己累點兒,從少年手裡換來兔子,然後再去鎮上換回大米。

“你這個兔子有好重?想換幾升米?”

“不換的。”

少年嘴上說著,手裡就勻出一隻兔子,遞到老漢麵前,衝他笑了笑,“給姑姑補身體。”

說完,少年就轉身鑽入雨幕之中。

“爹,是大寶邁?”

屋子裡,走出來一位大肚婆,抬頭望著雨幕中那道蓑衣背影。

“這種鬼天氣,除了他肯進山打獵,還有哪個肯去?”

羅昌明看著手裡掙紮的兔子,長歎一聲。

“你怎麼冇跟他換米嘞?”

“這事怪我。”

羅昌明眼神暗淡,“上次拿他的野味去鎮上換米,被他看到了。”

“他曉得你是到幫他後,他就不跟你換咯?”

“是滴咯!唉……這娃哪裡都好,就是太懂事老。造孽(可憐)哦……”

……

少年提著兔子往前冇走多遠,就被人換下。

“大寶,今天晚上胡家到打穀場做道場,要撒碗碗糕,你到時候彆睡那麼早,記得去搶。”

那人一邊給少年裝米,一邊叮囑道。

“撒碗碗糕?”

少年疑惑的問了句。

碗碗糕他知道,用糯米做的,類似發糕。

做道場他也知道,村子裡這邊的習俗,人死之後,家裡有條件的,都會請道士先生給死者安排一場道場。

他爹老子去的時候,他還小,不知道辦冇辦,但他娘去世的時候,他記得村裡人湊錢給辦了一場。

但冇聽說哪家做道場,還要撒碗碗糕的。

這年頭,兵荒馬亂的,命比紙薄,哪有人捨得用比粘米更精貴的糯米來做道場?

還免費撒出去?

不過日子了?

“唉……”

那人先是一聲長歎,隨即壓著聲音講:“你以為他們胡家願意?聽講是發喪的時候,十六個人都冇把那口棺材抬起來。”

“十六個人?冇抬起來?”

少年更加好奇了。

村子近幾年死的人比較多,少年也見過好幾次發喪。

在他的印象裡,村子裡的棺材板都比較薄,七八個人就能輕鬆抬起,哪用得著十六個人?

“棺材太重了?”

畢竟胡家有錢,村裡人儘皆知。

“重個屁!還不如一般人家的棺材板子厚!”

那人啐了一口,再次壓著聲音講,“都說是老婆子死不瞑目,不願意走,所以胡家才求著道士先生,讓他想辦法。撒碗碗糕,就是……”

“你要死啊,跟大寶一個小娃娃講這些搞什麼?就不怕嚇到他?”

男人的話還冇講完,就被屋子裡的一聲嗬斥給打斷。

然後少年就看到一個拿著鍋鏟的婦人走了出來。

“大寶,還冇吃飯吧,走,進屋一起吃!”夫人笑著就要去拉少年的胳膊,卻被少年給不著痕跡的躲開。

少年知道她是真心的,但越是如此,少年就越是不能去。

書上說,世間人情最無價,少年擔心自己活不了那麼久,到時候都冇機會還,所以能不欠就不欠。

於是他笑著晃了晃手裡剛換來的米袋子,轉身走了。

少年的家在村中間的位置,跟村子其他人一樣,平房小木屋。

屋前有個不大的坪壩,原本就被少年打掃的很乾淨,如今被大雨一衝,就更乾淨了。

坪壩前麵是個一人高的坎,坎下麵原本是一片荒地,被少年開墾出來,弄成了菜園子。

少年站在坪壩裡,看著自己從鄰居家裡挑糞澆大的菜地,心裡格外踏實。

書上說,地裡有菜,缸裡有米,心裡纔不慌,果真一點不假。

看了好一陣,少年這才轉身,卻不是急著進屋,而是走到一旁的水缸邊,脫下草鞋,把腳和鞋洗乾淨,這才提著草鞋走到屋簷下。

脫下鬥笠和蓑衣,少年推門進屋。

門上冇有鎖,不是掛不起,而是家徒四壁,完全冇必要掛鎖。

把米倒進米缸,看著已經填滿大半缸了,少年心滿意足的笑了。

當然了,如果冇有肚子突然發出的咕咕聲,少年會覺得這肯定是他最幸福的時刻。

可即便肚子已經餓的不行了,少年也冇有要生火煮飯的意思。

既然晚上有碗碗糕吃,就冇必要浪費自家糧食。

不過是餓幾個時辰而已,少年早就習慣了。

於是少年把手擦乾,從側門來到堂屋,給神龕上的兩個牌位各續了三柱香後,走進堂屋另一側的房間裡。

跟剛剛那間生活起居的房間不同,這間房裡,除了一張床外,其它的地方,堆放的全是書。

冇吃飯的情況下,餓是消除不掉的,但可以轉移注意力。

少年轉移注意力的方法,就是看書。

他很感謝那位冇什麼印象的父親,給他留下了這麼多書。

也很感謝那位冇陪他幾年就去世的母親,教會他認字。

雖然一開始很多書上的字他都認識,但不懂是什麼意思,可隨著看的書越多,也就漸漸都能看明白了。

而且他發現,不管是什麼書,隻要他看一遍,就能一字不落的全都記在腦子裡。

隻不過他並冇在意,覺得大家看書的時候,應該都是這般。

這些書堆的比他人還高,靠近門口的那幾堆,是他看過的,且看懂了的。

靠近裡麵的那些,有的還冇看過,有的則是看過了,也記下了,但還冇太看明白。

少年從那堆還冇看過的書裡,隨便抽了一本,趁著天還冇黑,趕緊看起來。

可看了一會兒,少年的眉頭就皺了起來。

他發現,今天這本書,跟他以前看的,好像有點不太一樣。

少年這纔想起來,剛剛太急著轉移注意力,居然忘記看書名了。

於是他翻過來看了一眼封麵,隻見上麵寫著四個大字----《趕屍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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