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是啊,爸媽再也不用為我犯愁,再也不用因為我這個冇啥用的兒子,而在外麵抬不起頭了。

他們心中似乎也早就幻想著,李傑如果不是男孩兒該多好,那樣便能早早地嫁個好人家,過著幸福的生活。

爸爸因“喜添女兒”,決定破例出去下館子,慶祝一番。

要知道,我在家生活了三十年,從來冇有一家人下過館子!

吃完飯,媽媽說要帶我去女裝店買幾件衣裳,總不能現在變成女人還穿著男孩的衣服,搞得像假小子會嫁不出去。

我說我不喜歡女人的衣服,花花綠綠的,看著就心煩。

如今我雖身體和外貌變成女子,但內心世界和記憶都是以前的李傑啊。

我一直都認為,如果我是女孩子,那肯定也是金庸筆下趙敏那種類型的,時而酷颯,時而甜美,不嬌柔不做作,尤其是女扮男裝時的那種英姿颯爽中又帶著柔美的感覺,甚美。

在媽媽的“強製執行”下,我很不情願地來到女裝店,十分抗拒地試穿著媽媽挑選的那一件件連衣裙,邁著男人的步伐在導購麵前晃來晃去。

“把這幾件包起來吧。”

“阿姨,您女兒看著跟男孩子一樣大大咧咧,一點都不嬌氣,真好。”

“哈哈,額……是嘛?”媽媽尷尬地掐了掐我的手臂,示意我步子邁小一點。

“是,奴婢遵命!”我學起皇宮的禮儀給媽媽行了個禮,然後邁著小碎步走出店門,心裡彆提多彆扭了!

“噢,對了,接著去買兩雙高跟鞋!”

“還買?不是吧!”我從媽媽臉上看到前所未有的興奮,第一次見她給我買東西如此積極,難道我變異,他們也跟著變了?

要知道,以前上學時吵著要買耐克,媽媽總是十分排斥,她認為我不應該穿那麼貴的,男孩子應該樸素點。

高跟鞋?我記得小時候偷穿媽媽的高跟鞋,覺得特有趣,可那也隻是小時候。如今我一個三十歲的大叔穿那玩意兒,想想就寒毛直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