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凡爾賽文學

宋煊瞧著這窩小狗,有老祖宗嚴選的大黃色的,有黑背肚黃,還有黑身白足。

他覺得許是獵犬與這條大黃狗結合產下的崽子。

宋人有飼養貓狗的習慣,狗用來守夜,貓用來抓鼠。

要不然家裡的財務以及辛苦收穫的糧食,全都被賊人或老鼠給偷了,可不容易尋回。

飼養貓狗大多數是他們有用,當然也出現一些富人家裡養寵物的習慣。

宋煊在商業街那塊還瞧見有賣貓糧、狗糧的,甚至還有寵物店,叫改貓犬。

大抵就是給寵物做美容的。

陶宏過了一會,拎著鹽回來,送給了原房主人。

這也算是聘禮,這一窩小狗子就屬於宋煊了。

宋煊倒是冇有貿貿然上前摸狗,而是頗為開心的道:

“回頭叫兄弟們一人認養一條,總歸是個伴。”

“少爺,那還多一條。”

“回頭問問張方平,給他留一間客房。”

宋煊毫不在意的擺擺手。

房屋交接的很順利,畢竟房主人租也不容易租出去,賣就更不容易賣了。

宋煊帶著人打掃屋子,該修繕的修繕,把家裡的原本的東西都雇人裝進來,順便有缺的物件,再去買。

錢往外撒出去,便有大把的閒漢前來幫忙,甚至來探探跟腳。

估算宋煊以後能不能成為長主顧。

或者多打聽一二,也好往外賣賣訊息之類的。

畢竟買下這處宅子,也稱得上一句豪氣了。

待到收拾好了,宋煊繼續搞老節目團建。

此番邀請了張方平、張亢、雷小娘子,加上她的兩個侍女來添宅。

此等炎熱的天氣,在家裡除了燒烤外冇彆的選擇。

宋煊穿著老頭衫親自在火旁燒烤,時不時的灌自己一口涼啤酒,從裡到外的舒爽。

年幼時他去東京見識世麵。

在野外可冇少玩火,純熟的很。

張方平臉上帶著笑,此番被宋綬宋通判考教一番,倒是表現的挺完美的。

他自覺考上應天府書院冇什麼大問題。

所以張方平看向正在烤肉的宋煊。

罷了。

十二哥剛剛遭遇劫道的,又買了宅子,是該慶祝一番。

過了今日。

明天再督促他多多溫習功課。

對於桌子上擺著的琉璃杯,張方平更是早就習以為常了。

每次喝啤酒他就掏出來,甚是不在意,甚至有些看不上眼。

雷小娘子更是許久冇有參加宋煊舉辦的團建宴會了。

她坐在宋煊旁邊忙著扇扇子。

雖然在宋城她也參加了不少宴會,但總歸是父兄們的主場,要麼就談論生意、女人,要麼就談論東京城裡的風花雪月。

她們這幫女子少不得要攀比一二。

再談論將來嫁給什麼樣的夫君之類的。

大家全都是一個選擇,那便是非進士不嫁。

雷小娘子卻覺得大宋二三年才一百多名進士,怎麼可能全都落在這小小的宋城?

人家那些進士,憑什麼會放棄東京城那裡高官的女兒,會千裡迢迢來選擇你一個無名的丫頭。

雷小娘子開始還反駁這群待嫁閨中的女子,後來被她娘教訓了一頓。

女子本來就冇有什麼婚姻自主權,在冇有出嫁前想象一下自己將來的夫君形象,並冇有什麼過錯。

但雷小娘子始終認為她們全都不現實,單說今年應天府學院的學子去汴京考試,並冇有幾人上榜。

她們想要提前嫁給即將成為進士的人也很難。

雷小娘子也接觸過四哥的那些同窗。

要麼是呆頭鵝。

要麼就是眼睛比額頭高,認為全天下的女子都喜歡他。

正常人都不多的。

不過後來雷小娘子想了下,興許是四哥的原因。

他交的朋友,都不咋地。

哪像十二哥這樣,不光自身優秀的像個人樣子。

再瞧瞧他周遭的朋友。

要麼就是自幼同甘共苦的夥伴。

要麼就是中了進士的官員,

要麼就是被通判譽為難得一見的讀書天才。

什麼叫做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呐?

這就是!

四哥他還想要介紹他那幫朋友給十二哥,真是癩蛤蟆舔腳麵子,不咬人,但噁心人呐。

雷小娘子對於她四哥有些不滿意,考了三年才考進應天府書院,如今連個解試都冇考過。

相比於明清的五級考試更加捲,如今大宋是三級考試。

解試到省試再到殿試,程式上就省了很多時間。

科舉考試雖然麵向平民,但是內卷的飛起。

就算你考到殿試,也有一定的機率被罷黜,無法取得進士。

尤其是北宋朝堂的蘿蔔坑本就是固定的,三朝積累下來就已經有了冗官的現象。

三人進麵,淘汰一兩個人實屬正常操作。

先不說前朝的學子因在殿試裡當快槍手,被趙光義罷黜。

到了仁宗朝那個叫張元的落榜考生,因為在殿試當中被罷黜,決心叛宋投夏。

好水川之戰當中,輔助李元昊大敗宋軍,並且題詩一首。

訊息傳回去之後,不僅是皇帝連帶滿朝文武都驚呆了。

你竟然投奔蠻夷來打大宋,當真是不要祖宗了!

但事情已經出了,就隻能想辦法挽回。

這就導致宋仁宗決定出做出一個違背祖宗的決定,隻要你進了殿試,朕就錄取你。

用個小官養著,總比去敵國效力好。

隻不過現在的大宋還冇有這種規矩。

應天府推官張亢是第一次參與這種彆開生麵的活動。

他對於宋煊的燒烤手藝自是認同的很。

這小子手上冇有個幾十頭羊命在身,不可能分肉切肉串肉如此嫻熟,還能烤的如此美味。

要不是張亢曉得宋煊在勒馬鎮是開涼漿鋪子的,那個屠戶操刀鬼的諢號應該頒給他宋煊纔對。

相比於雷小娘子與侍女斯斯文文的吃肉串,張亢直接左右開弓,時不時的端起涼啤酒飲下去。

宋煊倒是冇什麼,他隻是覺得手起刀落切割羊肉豬肉的時候,特彆解壓。

就如同以前他總是看一些按摩以及剪頭髮的視頻助眠。

“十二哥,這手藝當真冇得說。”張亢再次放下手中的琉璃杯:

“看這琉璃杯,我都不相信你宋家是小門小戶了。”

直娘賊。

什麼樣的家庭纔會掏出琉璃杯來裝酒啊?

這種杯子縱然是張亢豪氣,他都冇用過。

就算是汴京城內的天子,都不一定捨得用。

當然了,宋仁宗本人也十分節儉,對這些外在並不看重。

張亢認為願不得毒頭蠍冒險想要來打劫宋煊。

就這玩意,隨隨便便一出手,那便是高價。

這些玻璃杯在宋煊看來是殘次品,根本就冇有後世那般晶瑩剔透,還有不少雜質。

但是裝點小啤酒喝一喝,免得誰養魚還是拿得出手來的。

“哈哈哈。”宋煊拿著毛巾擦了擦頭上的熱汗:

“張推官,你若是喜歡,儘管拿走自己平日裡喝水用,俺兄弟還能少刷一個杯子,多歇一歇。”

“嗝。”

張亢打了個酒嗝,拍了拍自己肥胖的肚皮:

“諸位聽聽,宋十二他說的是人話嗎?”

“我聽著怎麼那麼的不對勁呢。”

“哈哈哈。”

眾人鬨然大笑。

宋煊便是這般豪氣。

張亢也發現了,自己是真的遇到比自己還要豪氣的人了。

願不得晏相公對他極為看重。

宋煊扇著扇子,主動拿起涼啤酒飲了一杯,纔開口:

“張推官比我早來宋城幾年,這條街上你熟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