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
他如臨大敵,急得臉色都紅潤幾分。
“婚姻大事向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我與姑娘萍水相逢,這實在於禮不合!”
我佯作困惑。
“不是你說雙親都不在了嗎?
正好我爹孃也過身了。
挑個好日子,咱倆就洞房吧!”
“不,不,在下的意思是姑娘清白人家,某一介白身,身無長物,唯恐耽誤了姑娘!”
“好了,彆磨磨嘰嘰的!
你要不樂意,現在就走罷。
反正救你一命,我已是仁至義儘了。”
我板起臉,隻覺越發口乾舌燥,索性小口喝起魚湯,不敢直視謝芸。
可屋子裡太安靜了,我按捺不住,用餘光偷偷覷了他好幾眼。
謝芸就靜靜地靠在床頭,垂著眼眸。
像一池深秋的靜水,難以捉摸。
熱氣凝成的小水珠沿著他挺拔的鼻梁、秀氣的鼻尖一路滑下,“滴答”落在單薄的被衾上。
略帶探究之意的目光忽然落在我身上,我挺直腰板,緊張地與他對視。
澄澈如井的眸子裡,分明映照著我的身影,還有一片溫和又疏離的幽深。
彷彿斟酌了一番,數日粒米未進的他,還是選擇為魚湯折腰。
見他總算有所動作,我立馬出聲詢問。
“那咱倆的婚事,你是答應了?”
頗有一副威逼利誘良家婦男出賣色相的鴇母作態。
“嗯。”
細若蚊呐。
我滿意地點頭,決定明日便去父母墳前燒些紙錢,好讓他們在地下也知曉,女兒就要成家了。
其實,倉促訂下婚事並非單純見色忘利,實乃形勢所逼。
再有兩個月,我便年滿十六。
按照大昱律例,十六週歲還未婚嫁的女子需要繳納五算稅,也就是五倍的賦稅。
這於愛財如命的我而言,與要命無甚區彆!
鑒於謝芸傷還冇好,我隻好委屈自己,又在竹椅上囫圇過一夜。
月色皎潔,照得屋內如雪洞般明亮。
我不適應新“床”,久久難以入睡。
聽著不遠處平穩的呼吸聲,滿腔無名怒火。
幾乎瞬間便決定,“準夫妻”也要有難同當。
“你睡了嗎?
陪我說說話吧。”
隱約傳來一聲無奈的歎息。
可能是錯覺吧。
“姑娘想聊什麼?”
“你說的重金是多少金啊?”
整個白日,我被這句話吊得七上八下,都無心乾活了。
聲音悶悶地從被子裡傳來。
“阿福姑娘不是要我以身相許嗎?”
“為人處事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