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他如臨大敵,急得臉色都紅潤幾分。

“婚姻大事向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我與姑娘萍水相逢,這實在於禮不合!”

我佯作困惑。

“不是你說雙親都不在了嗎?

正好我爹孃也過身了。

挑個好日子,咱倆就洞房吧!”

“不,不,在下的意思是姑娘清白人家,某一介白身,身無長物,唯恐耽誤了姑娘!”

“好了,彆磨磨嘰嘰的!

你要不樂意,現在就走罷。

反正救你一命,我已是仁至義儘了。”

我板起臉,隻覺越發口乾舌燥,索性小口喝起魚湯,不敢直視謝芸。

可屋子裡太安靜了,我按捺不住,用餘光偷偷覷了他好幾眼。

謝芸就靜靜地靠在床頭,垂著眼眸。

像一池深秋的靜水,難以捉摸。

熱氣凝成的小水珠沿著他挺拔的鼻梁、秀氣的鼻尖一路滑下,“滴答”落在單薄的被衾上。

略帶探究之意的目光忽然落在我身上,我挺直腰板,緊張地與他對視。

澄澈如井的眸子裡,分明映照著我的身影,還有一片溫和又疏離的幽深。

彷彿斟酌了一番,數日粒米未進的他,還是選擇為魚湯折腰。

見他總算有所動作,我立馬出聲詢問。

“那咱倆的婚事,你是答應了?”

頗有一副威逼利誘良家婦男出賣色相的鴇母作態。

“嗯。”

細若蚊呐。

我滿意地點頭,決定明日便去父母墳前燒些紙錢,好讓他們在地下也知曉,女兒就要成家了。

其實,倉促訂下婚事並非單純見色忘利,實乃形勢所逼。

再有兩個月,我便年滿十六。

按照大昱律例,十六週歲還未婚嫁的女子需要繳納五算稅,也就是五倍的賦稅。

這於愛財如命的我而言,與要命無甚區彆!

鑒於謝芸傷還冇好,我隻好委屈自己,又在竹椅上囫圇過一夜。

月色皎潔,照得屋內如雪洞般明亮。

我不適應新“床”,久久難以入睡。

聽著不遠處平穩的呼吸聲,滿腔無名怒火。

幾乎瞬間便決定,“準夫妻”也要有難同當。

“你睡了嗎?

陪我說說話吧。”

隱約傳來一聲無奈的歎息。

可能是錯覺吧。

“姑娘想聊什麼?”

“你說的重金是多少金啊?”

整個白日,我被這句話吊得七上八下,都無心乾活了。

聲音悶悶地從被子裡傳來。

“阿福姑娘不是要我以身相許嗎?”

“為人處事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