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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感情,我當可以做到狠心割捨。
大不了就是痛一痛,忍一忍就過去了。
但錢不行。
才離開沈宴洲不到一個月,我就過得不人不鬼。
因為和沈宴洲複婚,我爸又重新接納了我假千金的身份。
他對外說,之前都是一場誤會,我就是喬家真正的親生女兒。
一切彷彿又回到了原點。
但我知道,這一切美好隻存在我冇有離開沈宴洲。
一旦離開了他,我就會墜入地獄。
也是從這時候起,我不敢再作了。
不再管著沈宴洲,也不再過問他的任何事。
沈宴洲對於我的改變十分滿意。
夜晚,他親著我的耳垂,語氣眷戀又溫柔:「冉冉,你現在好乖。」
我軟軟的附和了一聲,我現在已經慢慢調整了過來。
在我爸的「教育」下,我徹底變成了沈宴洲最喜歡的樣子。
乖巧聽話。
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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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給我帶來的恐懼實在是太可怕了。
趁著這個時間,我學了翻譯,想著以後如果他要娶林嘉雪和我離婚,我也能養活我自己。
但這還不夠,我又把把沈宴洲送我的禮物全都變賣了出去。
甚至為了防止離婚後他在把東西要回去,每次他給我的轉賬我都要問一次。
【你是自願給予的,對吧?】
得到肯定的答覆後,我才放心收下。
隻要錢後,心情都輕鬆了不少。
我從曾經每天想沈宴洲到底愛不愛我,變成了到該怎麼做才能從沈宴洲那裡得到更多的錢。
但好在沈宴洲雖然不愛我,但卻非常大方。
不到一個月,我的小金庫就攢到了五百萬後,我也終於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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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的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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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要我的簽證下來,就可以立馬出發。
但這件事我不打算告訴沈宴洲。
一是因為告訴了他也不感興趣。
二是,我現在確實對他失去了分享欲。
可沈宴洲對我的這種行為卻十分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