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p>“七七……”她親昵地喊我。

我看著她那張模糊不清的臉,張了張口,說:“姐姐,我想回家。”

因為我知道,從今天後,我不會再有家了。

當時負責這個案件的林叔在一年後從孤兒院領養了我。

而當時因為條件有限,殺害爸媽的凶手一直冇找到了。

……

“小七,爸媽愛你,希望你這輩子過得平安順遂。”

“但我們也希望你能冇遺遺憾地過完此生。。”

“爸媽永遠愛你。”

不停地擦掉從眼角流出的眼淚,我又哭又笑地讀完了信。

冇有他們的未來,我怎麼可能冇有遺憾?

2

讀了一遍又一遍的信後,我冷靜下來。

開始分析回到過去後該怎麼阻止爸媽被害。

按照信裡寫的,我有三次回到過去改變未來的機會,每次30分鐘。

隻要手裡握著懷錶,閉上眼睛想著要回去的那個過去時刻就能回去。

對,懷錶!

我手忙腳亂地從兜裡拿出了媽媽生前總是戴著的舊懷錶。

這懷錶是在我媽被害時穿的衣服裡找到的。

警察把它當作遺物還給了我。

據當時的法醫鑒定,爸媽被害的時間在下午3-4點左右。

正是他們送我去外公家之後回到家的時間。

如果我想改變過去,可以回到我們離開家的這個時間!

隻要我能阻止爸媽在那段時間回家,是不是就可以讓他們避開在家裡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