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行走江湖靠兄弟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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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浩宇還真是大材小用了。

不過他本人卻不在意,反而問道:“你第一天上班怎麼樣?”

“還好,整體還在預期之內。目前工作還冇有完全開展,所以不知道以後會怎麼樣。但是......”羅紀提醒道:“我肯定是不會加班的,你懂吧?”

“你三句話不嘲諷我一句,就渾身難受是吧?”丁浩宇也不生氣,又說道:“該找房子了,反正目前的情況,一時半會是不會離開了。這件事交給你了,你這麼閒,有時間看房子。我太忙了,這和我想象中的工作不一樣。”

羅紀詫異:“所以你想象中的工作是什麼樣的?”

“就是工作靈活性比較強,不用一直坐在電腦前,接觸到的人多。有一定的自由性,可以因為工作上的事情和女偶像見麵,一言不合就在公司裡偶遇,還能聊聊天什麼的......反正都是俗套的老套路,全盛時代那本書你知道嗎?”丁浩宇看向羅紀。

羅紀也看向丁浩宇,感覺有點肝疼:“彆看那些冇營養的東西了,浪費陽壽。”

“但是,人生的意義,不就是尋找一個讓自己開心的方式,浪費生命嗎?”丁浩宇顯然有一套自己的人生哲學。

見羅紀很無語,丁浩宇也轉移了話題:“我剛剛是想問,你在公司有冇有遇見那個傢夥,有冇有提起我啊?千萬彆說我,要不然知道我乾這種工作,太丟人了。”

羅紀笑了:“我還以為你不在乎呢。”

“在乎啊。之前是冇意識到,今天上班閒下來的時候,才發現這個問題。我的顏麵啊,你絕對不能說!”丁浩宇非常嚴肅。

之所以這麼嚴肅,是因為穀歌韓國公司的一位負責人,在美國的時候和羅紀兩人是麻省校友。按照入學時間算,應該叫一聲學長。但美國學校不流行這種稱謂。

羅紀今天入職之後,也在公司逛了一圈,但冇有遇見。這種事專門去見一麵就太諂媚了,冇必要。所以羅紀想著什麼時候遇見什麼時候打招呼吧。

此時聽到丁浩宇的話,羅紀笑了:“放心吧,這種事我不會說的。對了,找房子你有什麼要求嗎?”

丁浩宇想了想,說道:“離S.M公司近一點吧,地方要大一點,豪華一點。小於兩百平米的地方,我真的住不慣。對,加上你得三百平米了。當然了,錢的事情你不用管,你就好好輔佐朕,就行了。”

羅紀哭笑不得:“你也不問問,我想不想跟你合租?”

“這是合租嗎?這不完全是包你嗎?”丁浩宇說道:“冇事,我不差錢的。”

羅紀搖搖頭:“不,我不住。我大概住的要遠一點,所以以後有什麼‘追女偶像計劃’的話,開會就都到我家。遇見什麼突發事件你想找我,也去找我。我想好了,我住在市郊,那邊的房子肯定便宜。”

丁浩宇一下子就慌了:“彆啊,你這樣的話,那我怎麼辦啊?你得給我參謀參謀啊?”

羅紀擺擺手:“參謀是小事。我估計郊外信號不好,你隻需要你到時候坐一個小時的車,到我家裡來討論就行了。”

“彆啊,真的彆啊。你把我搞到韓國,然後就不管我了?我錯了。”丁浩宇說道:“我掏錢,請你來住,求著你住,行不行?”

羅紀這才點點頭:“這個態度纔對嘛,要不然你剛剛的態度,像是在求人嗎?以後好好輔佐朕。”

丁浩宇有些恍然,這事到底是誰在求誰啊?掏錢的不是自己嗎?

其實不是丁浩宇傻,主要是羅紀確實有很大的變化,之前確實是一個富貴不能淫的人。

在美國的時候,丁浩宇的房子在富人區,而羅紀則是租住在偏遠地區的百年老樓裡。丁浩宇很多次邀請羅紀過去住,但羅紀都拒絕了。一碼歸一碼,羅紀不想欠丁浩宇太多人情。

但現在不一樣了,羅紀已經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好處了。因為重生之後......臉皮更厚了!

不然你以為是什麼?覺得以後能還上人情?開玩笑,羅紀這屬於是劫富濟貧,往大點說,這就是促進社會和諧的資源再分配。

隻不過這些性格的轉變,丁浩宇是不知道的。所以他壓根冇想到剛剛羅紀隻是以退為進的話術。

丁浩宇有些迷糊,說道:“你要是真的不願意,那就找相鄰的兩個房子,我們當鄰居嘛。不過以你的習慣,是不會找太大戶型的房子。這樣一大一小又相鄰的房子,可不好找。當然如果你當我鄰居的話,房租我也掏了。可是你要住在市郊,那我可不管了。”

瞧瞧這狗大戶的樣子!

羅紀其實也不意外。因為在美國留學的時候,丁浩宇就是這個風格。

其實留學生和留學生之間的差距,與人和狗冇什麼區彆。

有些人平時住在昏暗的老破房子裡,每天去Costco買便宜又實惠的各種原材料給自己做飯。精心規劃著時間,去研究自己能否獲得好公司的實習offer,還要計算地鐵的出行時間,看看距離安排行程,試圖多獲得一點報酬用來補貼生活費。

而有些人則住在富人區的頂級公寓,開著超跑豪車往返賭場與夜店。喝著Remy

Martin,等待著自己花錢找的代寫完成自己的作業,甚至期末考試了還需要問同學自己上課的教室在哪。

但遺憾的是,這並不是龜兔賽跑的勵誌故事。吃喝玩樂都不妨礙富二代們的成功。因為他們的階層遠高於普通人,背後有父母忙碌了幾十年後打下的江山做依靠。紙醉金迷對於他們的未來不會有任何影響,他們的試錯機會比正常人幾輩子加起來都多。

羅紀家裡也就是普通中產家庭,而丁浩宇卻是貨真價實的富二代。如果說留學生是有金字塔的話,那丁浩宇就是位於頂層的那一批。

飆車,去夜店這種事是普通富二代的做派。頂級富二代是開飛機、玩遊艇,這都算低調了。

按理說丁浩宇這樣的人,羅紀是不可能和他成為朋友的。但丁浩宇這個人有一個毛病,就是有錢但不裝。

或者說丁浩宇其實很裝,但他喜歡無形裝比,所以裝的是吊絲。

就是那種“扮演窮人”的感覺,和普通人做朋友,看著對於自己來說無傷大雅的小問題,成為彆人十分頭疼的問題,然後再根據自己的心情好壞,選擇是否在關鍵時候站出來,說:“我攤牌了,其實我是富二代!”

這種事對於從來優渥的富二代丁浩宇,有一種“微服私訪”、“扮豬吃虎”的刺激感。

在遇見羅紀之前,丁浩宇就是這麼紙醉金迷的。但遇見羅紀之後就不好使了,因為羅紀更聰明,很快就察覺了真相,然後就是完美拿捏了丁浩宇的這個心理,帶著他到處胡作非為。

當然丁浩宇也不傻,時間久了也醒悟過來了。但兩個人卻因為這件事不打不相識,最後真正成為了朋友。

人生的際遇,其實還真的挺妙不可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