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知道有冇有**。
終於,黑影死了,屍體在黑暗裡散發出妖嬈的腥氣,血跡像觸手般瀰漫開來,我坐在辦公桌上,一邊對著小鏡子補妝,一邊向他的屍體寫出了全部真相。
終於走到這一步了,我如釋重負地笑了:我的真名叫王雪,24歲,無業,長期住院,我有精神病。
不是,被迫精神病,18歲那年的某天夜晚,我路過貴安精神病院,被黑影打暈,強行帶來精神病院的。
第二天我翻牆逃回家了,養父母把我藏起來,卻不想,黑影派人來抓我,把我妹妹王芳抓走了。
我是個孤兒,幼年失去父母,是王芳的父母收養了我,為了報仇,我自投羅網去精神病院救王芳。
僅僅過了一週,王芳的屍體就被火化了,黑影給出的答案是:〔那個女孩有精神病,隨意砍人,被其他病人誤殺了。〕
黑影把王芳弄死,但不知道她的名字,我的養父母和哥哥悲痛欲絕,無奈黑影實力強大,我又被抓住了,我改名為王芳,替妹妹生活。
因為我的名字被人取代了,那是高考結束後,我的成績是全市第3名。
後來,黑影的女兒頂替了我的姓名,去讀名校大學,他們給我安了個〔精神病人〕的帽子,以此為藉口對我進行所謂的〔治療〕。
電擊、藥物、毆打……數不清的折磨虐待,讓我逐漸精神扭曲,萌生了無邊無際的殺戮與報複欲。
我變成了真正的反社會人格,也可能是彆的什麼病,總之,我瘋了。
還好他們還冇發現,長年累月的用藥,形成了脫敏反應,使我的身體對藥物建立了耐受。
任何鎮靜劑,都無法再撼動我的意誌,我偽裝成一隻溫順的綿羊,利用自己小巧的體格和無害的眼神,使他們打消了對我的戒備。
經過6年的關押,漸漸放鬆了對我的監視,我多次趁夜色潛入院領導的辦公室,翻遍了醫院的檔案。
12、
從這些秘密檔案裡,我驚訝地發現,這所醫院裡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