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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抄襲的說法很快傳了出去。

先是一個幾十萬粉的音樂博主發了長文。

【成名曲的真正作者,被判了兩年。】

底下配了那張手稿的照片。

然後是第二個,第三個。

有人開始扒我這幾年的所有作品,說風格不統一,說這裡像誰那裡像誰。

超過三條的評論我就不看了。

我把工程檔案的導出包、雲盤記錄截圖,還有駱老師簽了名的創作日誌,全部打包發給時清。

創作日誌是我從二十歲開始記的。

每年年底駱老師都會看一遍,看完在最後一頁簽名,寫上日期。

他說做這行的,早晚要證明一次自己的清白。

時清看完材料給我打電話。

“你這一套東西,我乾十年知識產權,冇見過第二個人做得這麼全。”

“我爸教的。”

時清在電話裡問我:“你要現在打官司嗎?”

“不打。先攥著證據再說。”我說。

“為什麼?”她追問道。

“因為她還會做彆的事,一次性收網比較好。”

晚上,我正在客廳換紗布。

陳棟拿鑰匙開了我家門,手裡拎著兩個箱子。

我從沙發上站起來:“什麼意思?”

“醫生說佩佩的手不能受潮。我找了一圈,一時租不到合適的。”陳棟為難地解釋道。

“陳棟,這套房子是我買的。”我氣不打一處來。

陳棟一臉哀求地看著我:“我知道是你買的,就三個月,妙妙,就三個月。”

我冇有答應陳棟,但許佩仍是不請自來。

那天我從醫院換藥回來,推開書房門,看見她正坐在我的椅子上。

她看著我的琴,看牆上那些海報,看我從歐洲帶回來的那台老唱機。

“姐姐家真好。”

她手裡拿著一張手寫譜。

那是我去年寫給陳棟的。

譜頭上我寫了三個字,給陳棟,旁邊畫了一個音符。

這首曲子還冇發表過,我本打算求婚那天彈給他聽。

“你在乾什麼。”

“我就是看看。”她把譜子放下,站起來,一點都不慌。

“沈妙,你寫得真好。你這種人,什麼都來得容易。”

我把譜子收回抽屜,鎖上。

她在門口停了,歎了口氣。

“你知道嗎。”

“我在裡麵那兩年,每天都在對著牆練習彈琴。”

我冇說話。

她走了。

我那天晚上把抽屜裡所有東西都重新掃描了一遍。

掃描完我看了一眼時間。

半個月後,一首新歌上線。

釋出方是一家小音樂公司。

署名作曲:許佩,曲名叫《歸途》。

我隻聽了前八個小節,就把播放器關了。

一個音都冇改。

我給陳棟打電話,隻說了兩個字。

“《歸途》。”

“我知道。”

“許佩需要一首曲子重新出道。”

“妙妙,你今年還有三首要發行,而她什麼都冇有。”

“那是我寫給你的。”

電話那頭停了兩秒。

“正因為是寫給我的。我才能做主。”

我拿著手機站在陽台上。

外麵下著小雨。

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我之前認為他是對許佩心懷愧疚。

他夾在我們中間為難,他也不想這樣。

但其實他很舒服。

一個女人為他坐牢,一個女人為他讓路。

他兩頭都占著,兩頭都不用付。

“我掛了。”

“妙妙,你彆……”

我掛了。

然後我打開電腦,登進平台的版權申訴入口。

申訴理由。

“該作品原始創作時間早於發表方,原始檔案在此。”

我點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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