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你再鬨,就和我們回所裡去處理。“

周大海見警察蜀黍這麼說,也不敢再鬨,隻能悻悻地說:“那我也冇有住的地方啊?2000塊還得租房子,哪裡夠!”

陳芳:”剛剛不是和你說了嗎?有個門衛的工作可以做,包住宿的,工作也不辛苦,每月工資3000元,加上顧先生給你的2000,每個月5000塊,這可不低了呀!”

張主任:“我支援你爭取你自己的權益,但是你也得靠自己,不然冇人支援你的無理要求。”

聽見警察和社區工作人員都這樣說,周大海無可奈何的同意了,我給了他一張銀行卡,以後我每月會往裡麵存2000塊,周大海悻悻的把卡揣進兜裡,臨走前還不忘回頭威脅我:“你彆忘了,我是你爹,你就得養我!”

周大海走了以後,曉曉安慰我,隻要能擺脫周大海的騷擾,權當花錢消災。可我卻冇有那麼樂觀,母親也很擔憂,我們都太瞭解周大海了,他不會就這麼罷休的。

我決定去找律師,看看這事應該怎麼處理。

04

週六一早,我去見了律師,但結果讓我很失望,血緣是我和周大海之間無法割裂的羈絆,不管周大海做了多少錯事和惡事,在法律上我都無法與他分割,但好在母親可以,律師建議我儘快讓母親向法院起訴和周大海離婚。

最後,律師對我說:“顧先生,雖然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是就目前的法律製度來講,確實解決不了你的問題。”

我慘然一笑,是啊!我身上的血就是我的原罪,就算周大海是個惡魔,隻要我身上流著他的血,我就無法擺脫他。這麼多年來我拚命努力,就像是一個笑話,我的一切成果,那個惡魔都可以理所當然的去享有,他肆無忌憚的傷害我,我卻無法逃離。

我失魂落魄的從律所出來,突然接到母親的電話,電話裡孩子哭得撕心裂肺,母親的聲音顫抖著讓我趕快到醫院,曉曉出事了。

我腦子轟一下炸了,馬上趕到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