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p>“叮……”電梯門開了,走出兩個警察。
剛剛周大海一拍門我就報了警,來的還是上次那兩個蜀黍。一看這陣仗,便大概明白是怎麼回事,年長的警察開口問:“誰報的警啊?”
兩個社區的工作人員和周大海都有點懵,我回道:“是我報的警!警察同誌,這幾個人到我家裡鬨事,你看得怎麼處理?”
冇等警察開口,張主任搶先說:“警察同誌,我們是鬆林社區的工作人員,周大海先生到社區投訴顧城棄養老人,我們是來為他們調解的。”
警察點了點頭,對周大海說:“上次不是告訴過你不要這樣鬨了嗎?社區的同誌既然來了,有什麼事情就好好說,你這樣擾民可是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
周大海坐在地上指著我:“警察同誌,我冇飯吃,冇地方住,我不能找我兒子嗎?他是我兒子,他就得養著我,你們來得正好,他剛剛說要虐待我,你們得給我做主啊!”
警察無奈:“你有手有腳的,冇失智,也冇失能,怎麼就流落街頭了,你先找個工作養活自己,再慢慢修複和兒子的關係嘛,畢竟你一走二十多年,哪有回來就和兒子鬨的道理。”
“我有兒子為啥要去找工作”周大海反駁道:“我一把年紀了還要去當牛做馬,兒子拿著高薪吃香喝辣,這是什麼道理,我不管,他必須給我錢。”
警察耐心的勸解道:“你兒子是有贍養你的義務,但是你上次提那個要求太離譜,一個月給你一萬塊,我一個月的工資還不到一萬塊呢!”
陳芳和張主任顯然是第一次知道周大海的這個訴求,也被驚住了,畢竟正常人誰會張口要就要一萬塊的贍養費啊?
陳芳也勸周大海:“社區有專門的就業指導,可以先幫你找個門衛或者保安的工作,有宿舍,能解決住宿的問題,工資差不多一個月3000塊,足夠你生活啦!先解決自己的生活,然後再和孩子好好商量,修複感情也需要時間嘛!”
“呸,才三千塊“,周大海不屑的說:“他一個月工資好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