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後院》------------------------------------------ 後院。牆壁是白色的。冇有窗戶。天花板上有一盞日光燈,發出嗡嗡的響聲。。他的椅子是固定的,不能移動。對麵有兩把椅子,現在空著。。門開了。周遠走進來,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袋。。他站在桌子對麵,把牛皮紙袋放在桌麵上。“我先給你看一樣東西。”周遠說。。。他從裡麵拿出幾張照片。照片是彩色的,列印在A4紙上。他把照片一張一張排開,放在林深麵前。。院子裡的泥土被翻開了。泥土旁邊堆著一些碎石和草根。。坑不深。大概到一個人的小腿那麼深。。那是一塊紅色的布料。布料皺巴巴的,沾著泥土。。那是一件紅色連衣裙。裙子的上半部分還埋在土裡。露出來的部分有一片深色的汙漬。不是泥土的顏色。。他的手放在桌麵上。手指慢慢收緊。“這是在你家後院裡挖出來的。”周遠說。“我不記得有這件裙子。”林深說。

“你不記得的事情很多。”

林深冇有說話。

周遠從紙袋裡又拿出一張照片。這張照片拍的是那件裙子被完全挖出來後的樣子。裙子被放在一塊藍色的防水布上。裙子的正麵有一大片深色汙漬。汙漬從胸口一直延伸到腰部。

周遠把這張照片放在最前麵。

“這是物證。”周遠說。“我們已經送去化驗了。”

“化驗什麼?”林深問。

“血液。”

林深的手停在桌麵上。

“如果是血,”周遠說,“我們會做DNA比對。沈雨桐的家裡有她的頭髮和牙刷。我們可以提取她的DNA。”

林深看著那張照片。那件紅色連衣裙在他的視野裡慢慢變得模糊。不是眼睛的問題。是大腦的問題。和之前看沈雨桐照片時一樣。他的大腦在拒絕處理這些資訊。

他移開視線。他盯著桌子的一角。那裡有一道劃痕。他數那道劃痕的長度。大概三厘米。

“你需要找一個律師。”周遠說。

“我冇有殺人。”林深說。

“我冇有說你殺了人。”周遠說。“我說你需要一個律師。”

林深抬起頭。他看著周遠。

周遠的表情和之前一樣。那種鈍而沉的眼光。冇有憤怒。冇有厭惡。但也冇有同情了。隻有一種職業性的冷靜。

“你現在是嫌疑人。”周遠說。“不是因為你被定罪了。是因為所有證據都指向你。法律上你就是嫌疑人。嫌疑人有權利請律師。我建議你行使這個權利。”

林深想了一下。

“我冇有錢請律師。”他說。

“那法院會給你指派一個。”周遠說。“我現在去辦手續。你在這裡等。”

周遠把照片收回牛皮紙袋。他走到門口。手放在門把手上。他停了一下。

“林深。”

“嗯。”

“你真的不記得了?”

“真的。”

周遠看了他兩秒。然後他打開門,走了出去。

門關上了。

審訊室又安靜下來。日光燈嗡嗡地響。

林深把包放在桌上。他打開拉鍊。他拿出那本黑色日記。

他翻到第一頁。

“你的記憶不可信。但這份記錄是真實的。因為你寫的時候,還不知道真相。”

他翻到第二頁。

第二頁寫著一個日期。是去年的某一天。

下麵是一段話。他的筆跡。字寫得比較工整。不像後麵幾頁那麼潦草。

“今天醫生告訴我,我的病叫分離性遺忘。不是普通的健忘。是我的大腦在主動刪除記憶。醫生說,這可能是因為我經曆了一些很糟糕的事情。我的大腦覺得忘記那些事情比記住它們更好。所以它就幫我忘了。”

林深讀到第二段。第二段是:

“但問題是,我的大腦不知道哪些事情是壞的,哪些是好的。它把所有事情都刪了。包括好的。包括我可能愛過的人。”

他翻到第三頁。

第三頁隻有一句話。

“我不能相信我的大腦。所以我寫下這些。這是我唯一的證據。”

審訊室的門突然開了。

林深合上日記。他把日記塞回包裡。

進來的是一個他不認識的女人。大概三十歲。穿著黑色外套。手裡拿著一個檔案夾。

“林深?”她問。

“是我。”

“我是你的律師。”她說。“我叫方如。”

她走到桌子對麵坐下。她把檔案夾打開。裡麵是一遝列印好的檔案。

“周警官跟我說了基本情況。”方如說。“我問你幾個問題。你如實回答。”

林深點頭。

“第一個問題,”方如說。“你今天早上醒來的時候,知道自己是誰嗎?”

“知道。”

“知道自己叫什麼名字嗎?”

“知道。”

“知道自己住在哪裡嗎?”

林深停了一下。

“不知道。”他說。

方如在檔案上寫了一行字。

“第二個問題,”她說。“你記得沈雨桐嗎?”

“不記得。”

“完全不記得?”

“完全不記得。”

方如又寫了一行字。

“第三個問題,”她說。“你後院裡那件裙子上的血,如果是沈雨桐的血,你覺得會是誰弄上去的?”

林深看著她。

“我不知道。”他說。

方如放下筆。她看著林深。她的眼神和周遠不一樣。周遠的眼神像一把鈍刀。方如的眼神像一麵鏡子。你從她的眼睛裡看不到她的想法。你隻能看到自己。

“好,”方如說。“那我們從頭開始。”

(第三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