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像是春日初發的新芽,與我格格不入。

我仔細端詳,卻發現這衣服是前朝的穿法。

李牧少年時曾作為質子在儀朝生活過一段時間,想必,他是把我當做哪個前朝公主的替身了。

我冷笑著穿上那套衣服,踏著月光前往禦政殿。

李牧雖是暴君,卻不是昏君,勤政這一點冇得說,愛民卻與他毫無關係。

因為他常年夜間處理政務,禦政殿便也成了他的寢宮。

我看到他的時候,他一身明黃睡衣,綢緞如水,裹著他的身體。

他在我踏入殿內的那一刻轉身看向我,絲緞下滑。

長槍出。

紅綢落。

我注意到了他的武學造詣,不在我之下。

“你叫什麼名字?”他問我。

我走上前,道:“小女子名為林衣。”

其實我叫零一,這是我在複一會裡的代號,在那裡,每一個殺手都會用數字取名,名字便是他在所有殺手中的排名,我從三百二十一到零一,用了五年。

“以後,你在我麵前,叫鄭尋。”

鄭,是儀朝國姓。

3.

那夜他冇有對我做任何事情,隻是讓我坐在他身邊陪他一起批奏摺。

第二天,他讓我做了禦政殿的宮女。

他讓我穿不同於宮女的衣服,不讓我做宮女所做的任何事,我在禦政殿內,活得像一個寵妃。

每日,他都會讓人給我送不同的衣裙,雖都是與我不搭的鮮豔顏色,卻件件合我的身。

我便日日穿著招搖,不枉費他的一番苦心。

禦花園內,我看著花叢中的蜜蜂,忽然想練一下自己的毒針,卻不慎紮到了皇後臉上。

“有刺客!”皇後的侍女大喊。

她們不知道是我。

我行走江湖多年,若是讓絲毫不懂武藝的普通女子看出來,便是羞也能羞得自栽了。

皇後已經昏迷,侍衛在追逐“刺客”,宮女亂作一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