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個好外表好家世,所以他的強迫就可以變成合理嗎?

明明同樣是強迫,同樣是不合法,為什麼就因為他的長相和背景就可以變成合理的。

不願意就是不願意,被強迫就是被強迫。

無關對方是一個醉醺醺的酒鬼還是一個外表和身世都極佳的少爺。

那些所謂的強製愛或者霸道總裁愛上我,甚至是病嬌的愛。

這些隻能存在小說裡。

現實生活著,無論身為女性還是男性,無論出身高貴還是卑賤。

在這種時候,都有權利說“不”。

被指責的人根本就不該變成我妹妹,她就是一個受害者。

我捧著那束向日葵去了墓園。

可是走了很久,我卻冇有找到妹妹的墓碑。

怎麼會這樣呢?

我細細回想著,妹妹是怎麼死的,又是被埋在了哪裡。

可是想起這些,我的頭就會劇烈的疼痛。

我回想起那篇報導,又回想起那些警察將我成為受害人。

我跌跌撞撞地走回了家,麻木地在家裡翻找。

妹妹隨父姓,叫袁莘花,我跟母姓,叫宋莘荷。

我拚命地在家裡翻箱倒櫃,我要找到妹妹存在過的證據。

父母雙亡以後,明明是我,日夜安慰妹妹,使她走出這片陰霾。

我又勤工儉學,補貼家用,讓妹妹能夠交的上學費,吃得上飯。

可是……

可是!在父母死前,關於妹妹的記憶,我卻全部都不記得了。

許久以後,家裡一片狼藉。

我卻冇有找到任何關於妹妹的東西。

但我找到了自己整容的病曆單。

我走到鏡子前,看著麵前陌生的麵孔。

我確實是整容了,為了給妹妹複仇。

可是,我和妹妹本就是兩個人,也不是雙胞胎。

時炎封理應是認不出來的,那我為什麼要去整容呢?

我茫然地看著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