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早已忘記,那些靈感和創意出自誰手。
遠到他忘記,離開我,他什麼都不是。
2
當晚,江楓冇有來醫院,也冇有來過一個電話。
我也冇有過問。
直到十天後淩晨,他纔想起還有我這號人。
江楓抱住熟睡的孩子走進病房時,眼神有些躲閃:
“甜甜那天的事情太多了,我就留在學校多幫了她一會。”
“後麵事情更忙了,我就一直冇有機會過來。”
我淡淡“嗯”了一聲,繼續翻看律師發來的資料。
反正已經要離婚了,他去哪兒,陪誰,都和我沒關係。
見我無動於衷,他猶豫了好半響才從口袋裡拿出一張邀請函。
我認出來,那是業內頂尖設計展的,一票難求。
“你之前不是一直想去看這個展嗎,我特地托人弄到了票,到時候我們一起去。”
他語氣放緩,帶著刻意的溫和,繼而試探開口:
“你之前那些冇署名的手稿……能不能先借給甜甜用一陣?她最近要參加一個設計新秀賽,正好缺作品。”
“你本身也不需要設計稿賺錢,但甜甜不一樣,她初來乍到,需要這個機會。”
我抬起頭,靜靜地看著他。
果然他對我最簡單的示好,也需要我付出代價。
最開始創立工作室的時候,我整日沉浸在畫稿中,對外界不聞不問。
直到某天,我偶然翻開一本設計雜誌,才驚覺,
我熬了整整三個月畫出的係列作品,署名處印著“江楓”兩個字。
我崩潰去質問他,他卻抱住我,語氣誠懇:
“知意,我是怕你被媒體打擾,你性子靜,又不喜歡應酬,曝光太多反而會讓你難受。”
“況且我們已經結婚了,我的不就是你的,何必分那麼清楚?”
我信了,從此甘願藏起姓名,做他身後的影子。
可現在,他卻能輕易提出,要把我的心血拿去給沈甜鋪路。
住院這十天,我刷到太多推送。
每一條都是江楓在稱讚沈甜是橫空出世的天才設計師。
我渴望了十年的舞台,被他拱手讓人。
愛一個人,是希望她被世界看見,被所有人喜愛認可。
這麼簡單的道理,我居然用了十年才學會。
“不行。”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