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生機
徐嬌每次來見林淺眠,都會給林淺眠帶去一些好訊息,“林淺眠,現在孩子主要是孩子父親在照顧,你如果能見見他,能瞭解到更多關於孩子的訊息,他得到的資訊是最全麵的。你能明白我說的意思嗎?”
林淺眠搖搖頭,“我不想見到他。”
“可是林淺眠,他現在真的是一個好父親。”
林淺眠依然搖頭,“我不會原諒他,雖然站在他的角度可能當初做那樣的決定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站在我的角度,也是可以恨他,且不原諒他的。”
林淺眠態度堅決,徐嬌無能為力,她隻能回到?徐家的如實告訴哥哥,“林淺眠不肯原諒你當初放棄孩子。”
——
因為知道童童活著,林淺眠越來越堅定,再次被傳訊,林淺眠看著筆錄,“我沒有精神疾病,我知道我的朋友家人想要幫我脫罪,所以想證明我是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但我覺得我不是,因為我還能想起當初的細節,我不能說謊……”
傳訊室幾個人互相看了看,幾人交頭接耳。
“乾了這麼多年,真沒見過這樣的,一心求死刑就算了,現在要重新搞案子,居然還是會說隻沒有精神疾病,既然沒有,她又翻什麼案?”
“是啊。”
其實民警都是同情林淺眠的。
瞭解整件案子的人都是同情林淺眠的。
拋開案件法律結果本身而言,他們都覺得人販子最有應得,豈止是罪有應得,千刀萬剮一點都不為過。
可他們不能那樣說出來。
司法的嚴謹不允許他們說出那些跟法律相悖的言論。
林淺眠嘴唇很乾,她舔了舔,“我沒有精神病,也沒有間歇性精神病,但是當時,他把我兒子摔在地上,我是爬過去要抱兒子了,我根本不敢碰,那個男人就把我一把拎起來,要強-暴我,我兒子已經死了,那時候我根本防抗不了,他力氣很大,我也知道我打不過他,所以我從桌子上拿了水果刀,我知道哪兒可以要了他的命……”
工作人員本來個個灰敗的眼睛,突然間放大!小警察握著筆的手一緊!“你是說!!雖然你沒有精神失常!但是死者剛剛把你兒子摔在地上之後,又企圖對你實施強-暴?”
林淺眠說的話,就像一點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
之前林淺眠一心求死刑,所有的細節她都不肯說,隻說自己殺了人,讓判死刑。
林淺眠是罪犯,可罪犯也是受害者,不管是局裡的人還是外麵的公眾,都想幫助她,但她什麼也不肯為自己辯解。
現在輿論風向越來越大,局裡也想這個案子可以有個交代,不是怕輿論,他們也痛恨人販子,每年接到的失蹤兒童報案太多太多,真正能找回來的屈指可數。
不是沒有想辦法去尋找,是真的太難了。
如果能夠通過這次公眾輿論的力量,推動司法進步,震懾拐賣兒童的犯罪群體,那麼意義重大。
也許,這個林淺眠還有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