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找王奶奶要書。”

第二天一早,我站在門衛室門口,等周明遠。

他來了,西裝筆挺,皮鞋鋥亮,笑著問:“小林,昨晚睡得好?”

我抬頭,直視他眼睛:“周經理,我有件事要彙報。”

他笑容微滯:“哦?”

“昨天收到個快遞,裡麵有把帶血的刀,還留著我的指紋。”

我頓了頓,聲音平穩,“我覺得,這事得報派出所。

但在此之前——我想先做份筆錄,您作為物業負責人,能配合嗎?”

他臉上的笑像被刀削掉一樣,瞬間僵住。

瞳孔猛地一縮,手指突然插進褲兜,攥緊了什麼。

一秒,兩秒。

他乾笑一聲:“報……報吧,該走程式就走。”

轉身就走,腳步急促,手一直死死捏著口袋裡的手機。

我站在門衛室門口,望著他的背影,知道對方已在策劃下一步。

果然。

第4章 誰在替死人簽收我站在門衛室門口,望著周明遠攥著手機匆匆離去的背影,像一滴水消失在暗夜裡。

但我知道,這滴水會掀起一場風暴。

他走後不到兩小時,快遞櫃係統後台就彈出了異常提示:“302室已登出,無法投遞”。

我盯著螢幕,手指在鍵盤上停頓了一秒——302是李默的房號,十年前失蹤後一直空置,從未過戶,更冇登出。

誰動的手?

我立刻調取監控。

畫麵裡,傍晚六點十七分,一個穿著灰色連帽衫的身影低著頭,左手插兜,右手刷卡。

動作熟練得不像外人。

物業權限卡,能刷開三號櫃的,全小區不超過五個人。

是趙文娟。

她取走了那個包裹——那把用黑布裹著的刀,上麵留著“我”的指紋。

我盯著螢幕,心跳冇亂,反而沉了下來。

他們終於動手了,急了。

可我冇動。

冇報警,冇上報,甚至冇調高監控清晰度讓彆人看清臉。

我在登記簿上輕輕寫下:“物品遺失,待補錄”,字跡工整,語氣平靜,像真丟了什麼不值錢的東西。

我知道他們在看。

周明遠一定在等我慌,等我衝去物業辦公室質問,等我情緒失控,留下“作案後精神異常”的證據鏈閉環。

但他不知道,那把刀上的指紋,根本不是我的。

是我用顯影粉從鋸末裡還原出的模糊指印,反向拓模,自己按上去的。

真指紋是誰的?

我還冇查完。

但我知道,那雙